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468

4468.“成为一样

4468.“成为一样的人民”表在教义上(联结起来)。这从“人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教会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义(参看1259, 1260, 3295, 3581节)。“成为一样的人民”表示通过教义联结起来。有两样事物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即生活和教义。当生活将他们联结在一起时,教义不会将他们分开;但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如当今教会里面的情形,他们就会彼此分离,形成和教义一样多的教会;尽管教义是为生活而存在的,生活是教义所产生的结果。若唯独教义将他们联结起来,教会成员就会彼此分离;这种分离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认同这一种教义的人会定认同那一种教义之人的罪,有时甚至判他们下地狱。但若生活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那么教义就不会把他们分开。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会定持不同观点之人的罪,而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他的信仰和良知上。这就是他对教会之外的人所持的态度;因为他会在心里说,无知不会定他们当中任何人的罪,只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过着纯真和相爱的生活,因为小孩子死后也处于无知当中。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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