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33.发生在来世的奇迹之一是:当天上的天使注视恶灵时,这些灵人在天使眼里的形像,完全不同于他们在彼此眼中的形像。当恶灵和魔鬼在他们自己中间,并处于自己的虚假之光(如前所述,这光如同煤火所发出的光)时,他们在自己看来以人的形式存在,并且按照他们的幻觉,也不丑陋。但当这些灵人被天上的天使注视时,这幽暗之光立刻被驱散,他们便显出完全不同的脸,每个灵人都有一张体现其特性的脸。有的像魔鬼一样黝黑;有的长有像死尸那样可怕的脸;有的几乎没有脸,取而代之的是一团头发;有的像齿栅;有的像骷髅。更令人惊愕的是,有的像怪物,骗子像蛇,大骗子像毒蛇,而其他人也长有各种不同的脸。不过,一旦天使不再注视他们,这些灵人就以他们之前在自己的幽暗之光中所拥有的形式显现。每当天使发觉他们试图离开地狱进入灵人界,企图向其他人行恶时,就会注视恶人;他们便以这种方式被发现并遣返。天使的视力之所以具有如此功效,是因为理解力的视觉和眼睛的视觉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他们的视力具有一种驱散地狱之光的敏锐性,于是,恶灵的形式和特性的真正性质就显出来了。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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