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535

第35章 最后的审

第35章
最后的审判(续)
4535.自26章以后的各章开头几节解释了主关于祂的降临或世代末了的预言;并反复说明祂的降临或世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这在圣言中被称为最后的审判。那些目光无法超越字义的人必以为最后的审判就是这个世界的毁灭,这种想法尤其出自《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21:1-2节)
还出自以赛亚书中的预言,那里有类似的话: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也不再涌上心头了。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欢喜快乐!因为看哪,我造耶路撒冷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为人所乐。(以赛亚书65:17,18;66:22节)
那些目光无法超越字义的人必断定,整个天堂连同这个大地要毁灭;到那时,死人(第一次)要复活,住在新天新地上。但圣言不是这么理解的,这一点从提到天与地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对内义但凡有点相信的人能清楚看出,“一个新天新地”是指一个新教会;当前教会过去时,这个新教会就会取而代之(参看1733, 1850, 3355节);“天”是该教会的内在,“地”是该教会的外在。
前教会的末期和新教会的初期就称作“世代的末了”(consummation of the age),主在马太福音(24章)中曾论及这“世代的末了”。它们还称作“主的降临”,因为那时,主会离开前教会,进入新教会。这就是“世代的末了”(consummation,经上或译为灭绝的事,毁灭之事,毁灭,灭绝等),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到那日,所剩下的,就是雅各所剩下的,必归回全能的神。以色列啊,你的百姓虽多如海沙,惟有剩下的归回。原来灭绝的事已定,必有公义涨溢。因为主万军之耶和华在全地之中,必行毁灭之事,铁定之事。(以赛亚书10:21-23节)
同一先知书:
现在你们不可亵慢,恐怕你们的刑罚加剧。因为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那里听见,要施行毁灭之事,铁定之事。(以赛亚书28:22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全地必然荒凉,我却不毁灭净尽。(耶利米书4:27节)
西番雅书:
我要使人受困苦,以致他们像瞎子行走,因为他们得罪耶和华。他们的血必倒出如灰尘;他们的肉必抛弃如粪土。因为耶和华要彻底毁灭这地的一切居民,必猝然灭绝。(西番雅书1:17-18节)
从此处提到的每个细节明显可知,“毁灭”(或灭绝)是指教会的末期。
“地(或陆地)”(earth or land)表示教会,原因是:迦南陆地是自上古时代起教会一直所在的陆地,后来则是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代表所在的陆地。当说这陆地或地“毁灭或灭绝”时,意思不是说住在那里的民族,而是说存在于教会所在的那个民族当中敬拜的神圣。因为圣言是属灵的,这陆地或地本身并不是属灵的,住在那里的民族也不是属灵的,唯有构成那里教会的东西才是属灵的。迦南陆地是自上古时代起教会一直所在的陆地(567, 3686, 4447, 4454, 4516, 4517节);因此,在圣言中,“陆地”表示教会(566, 662, 1066, 1067, 1262, 3355, 4447节)。由此明显可知以赛亚书中“在全地之中,必行毁灭之事”,以及西番雅书中“猝然灭绝这地的一切居民”是什么意思。众所周知,住在那地的犹太民族并未被“灭绝”,被“灭绝”的是他们当中敬拜的神圣。
“末了”(consummation,经上或译为终止,结局)的这种含义在但以理书看得更清楚:
为你百姓和你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终止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一七中间,他必使祭祀与供献止息。最终荒凉临到那毁坏可憎的鸟身上,并且有忿怒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结局。(但以理书9:24,27节)
由此可见,门徒对主说“你降临和世代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节)这句话时所问的“世代的末了”无非表示教会的末期。主的这些话,就是该福音书最后一节所表相同:
耶稣对门徒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天天与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节)
主之所以说,祂与门徒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是因为主的十二门徒与以色列十二支派所表相同,也就是说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参看3354, 3488, 3858节);十二支派所表相同(3858, 3926, 3939, 4060节)。前面已反复说明,当仁,因而信不复存在时,教会的终结或末了就到来了。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当今教会,就是所谓的基督教会几乎毫无仁和由此而来的信幸存下来;因此,其世代的末了就在眼前。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