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538

4538.“神对雅各

4538.“神对雅各说”表对属世良善的觉知,就是从神性那里得来、现由“雅各”来代表的那种良善。这从“说”在圣言历史中的含义,以及“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发觉(1602, 1791, 1815, 1822, 1898, 1919, 2061, 2080, 2238, 2260, 2619, 2862, 3395, 3509节),因此,“神说”表示出于神性发觉;此处“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前几节已说明,雅各在圣言中代表什么;但由于他的代表不断变化,故在此简要解释一下他的代表。
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一般代表主的神性属世层。但当主荣耀祂的属世层时,在荣耀的过程中,该属世层在开始不同于它在期间和结束的样子。因此,雅各的代表不断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他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期间,他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在荣耀过程的结束,他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因为主的荣耀是从真理发展到真理之良善,最后发展到良善,这在前面已多次说明。该过程的结束就是现在的主题,“雅各”代表属世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前面有关这些问题的说明,也就是说,就至高意义而言,雅各在荣耀过程的开始,代表真理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节);在荣耀过程期间,代表真理之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3659, 3669, 3677, 4234, 4273, 4337节)。雅各现在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属世层,至于原因,如前所述,这是荣耀过程的结束。
这就是当主使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时所发生的过程,当主重生人时,类似过程也会发生;因为主乐意按照祂使人变新时所遵循的次序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我们反复说明,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节)。当主使人变新时,祂首先给他提供信之真理,因为没有信之真理,人就不知道主是谁,天堂是什么,地狱是什么,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更不知道关于主、祂在天上的国度和在地上的国度,就是教会的无数事物;也不知道这些的对立面,也就是地狱事物的特征和性质。
他在获知这些事之前,不可能知道何为良善。“良善”不是指世俗的良善和道德的良善,因为这些在世上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反思人的道德、习俗和习惯就能得知,这就是为何教会外的外邦人也知道这类事。“良善”是指属灵良善,属灵良善在圣言中被称为仁爱;该良善一般是指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但不是为了自私的理由,而是出于快乐和对行善的情感。该良善是属灵的良善,若不通过主通过圣言和圣言的布道所教导的信之真理,没有人能获得这良善。
人被供给信之真理,得到教导后,就逐渐被主引导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而将其付诸实践。这个真理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因为真理之良善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它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之良善,是因为一直属教义的真理现在变得属生活了。最后,当此人在意愿良善并出于意愿而实践良善中感觉到快乐时,它就不再称作真理之良善,而是称作良善了。因为现在他重生了,不再出于真理意愿并行出良善,而是出于良善意愿并实践真理;现在他所实践的真理也可以说是良善,因为该真理从它的起源,也就是良善那里获得其本质。综上所述,明显可知“雅各”在至高意义上代表良善方面的主之属世层是什么意思,还可知这种代表源于何处。“雅各”在此之所以代表这良善,是因为就内义而言,现在所论述的主题是进一步的发展,也就是说,朝向属世层的内在事物(这些事物由“以色列”来表示,4536节)的发展。凡正被主重生之人,在他里面的真理变成良善之前,都无法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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