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几乎所有从世上进入来世的人都以为,地狱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天堂对每个人来说也是一样的。而事实上,两者都具有无穷的差别和多样性。从来没有哪两个人的天堂或地狱是完全一样的,正如从来没有哪两个世人、灵人或天使是完全一样的。我仅仅想到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或等同的人,灵人界和天使天堂的居民就吓坏了。他们说,每个统一的整体都是由许多组成部分的和谐一致构成的,整体依赖于这种和谐,或说这种和谐如何,这个整体就如何。事实上,一个简单的整体不可能存在,只有一个和谐的整体才能存在。天上的每个社群都以这种方式形成一个整体,所有社群,就是整个天堂也形成一个整体。唯独主通过爱使这一切发生。有一位天使仅仅数算了灵人,也就是第一层天堂的居民所体验到的喜乐的最一般种类,就列出了约478种。由此可以推断,不怎么普遍的属和每个属里面的种类何等地数不胜数。想想在第一层天堂,幸福就有如此多的种类,那么在天使灵的天堂,幸福的种类必是何等无限,而天使天堂中的更多。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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