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1950.“他的手要攻打众人”表示凡不真实的东西,它要与之作斗争;“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表示虚假会反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以实玛利”表示与良善分离的理性真理,如前所述。当这真理被描述为“他的手要攻打众人,众人的手也要攻打他”时,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前面(1893节)指出,“亚伯兰”代表主的内在人,或也可说,祂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以撒”代表主的内层人,或祂的神性理性;“雅各”代表主的外在人,或祂的神性属世之物。此处的主题是理性,以及它若未与内在人或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合而为一,将是什么样。由于这理性从对记忆知识的情感的生命,也就是从撒莱的婢女,埃及人夏甲那里获得自己的性质,还由于这生命属于外在人,而外在人从主的母亲那里获得一种要被斗争并逐出的遗传性,所以此处描述的是理性若缺乏理性良善,将是何性质。但主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使这遗传性谦卑下来,或苦待并征服它,以神性良善复活祂的理性本身后,祂的理性就变成“以撒”,也就是由以撒来代表;而以实玛利与他母亲夏甲一起被逐出家门。
一切真正的理性都由良善和真理构成,也就是说,由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构成。良善或属天之物才是它的实际灵魂或生命;而真理或属灵之物则是从这良善获得生命的东西。理性若缺乏属天良善所赋予的生命,就和此处描述的一样,也就是说,它攻打众人,众人也攻打它。理性良善从不攻打,无论它怎样被攻击,因为它轻柔、温和、长久忍耐和迁就,它的性质是爱和怜悯的性质。然而,尽管它不攻击,却征服所有人;它也从不思想争战,或以胜利为荣耀。它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是神性,本身是安全的,不会受到伤害;事实上,邪恶不能攻击良善,甚至无法继续存在于良善所在的气场。该气场一靠近,邪恶就自动后退并下沉;因为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属天-属灵之物,也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或源于良善的真理,差不多也是这样。这真理是从良善形成的真理,所以可称为良善的形式。
但此处由以实玛利来代表、本节所描述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则全然不同,因为它就像一头野驴,攻打众人,众人也攻打它。事实上,它几乎不干别的,只思想并渴望斗争。它的总体快乐或主导情感就是去征服,并且一旦征服,它就以胜利为荣耀。这就是为何它被描述为“野驴”,或生活在荒野的骡子,或野生的驴子,这些动物都不能与其他人生活在一起。这种生命是没有良善的真理的生命,事实上是无仁之信的生命。因此,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诚然,重生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但同时也是通过仁之生命实现的,主会随着信之真理的增长而逐渐向他灌输仁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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