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3387.“原来他怕说我的女人;恐怕这地方的人为利百加的缘故杀我”表示祂不能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本身,因为这样神性良善就不会被接受。这从“怕说”、“女人”、“杀我”和“这地方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怕说”是指不能透露或公开;“女人”,即此处的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杀我”是指良善不被接受,因为以撒,即此处的“我”,代表主的理性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当良善不被接受时,就说它被杀,或灭亡,因为它在不接受它的人里面消亡了;“这地方的人”是指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3385节)。从这些含义可以看出这些话的内义是什么,即:神性真理本身若被透露或公开,就不会被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的人接受,因为这些真理超出他们的一切理性理解能力,因而超出他们相信的一切能力。结果,良善根本无法从主流入,因为来自主的良善或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真理是良善的器皿,如前面多次所示。
真理或真理的表象被赋予人,是为了使神性良善能形成他的理解力,从而形成这个人自己。真理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良善可以流入。事实上,没有器皿或容器,良善就无法为自己找到一个地点,或说无处可去,因为它找不到与自己相对应的状态;因此,哪里没有真理,或真理在哪里不被接受,哪里就没有任何理性良善或人性良善;结果,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属灵生命。因此,为了使人可以拥有真理,由此拥有属灵的生命,真理的表象照各人的理解能力而被赋予每个人;这些表象被承认为真理,因为它们能持有神性事物在里面。
为了解表象是什么,知道它们就是作为神性真理而服务于人的事物,让我们举例说明。假如我说,天上没有地方的概念,因而没有距离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的概念,人们永远不能理解这一点,因为这会使他们以为那里没有任何不同的事物;相反,一切事物都融为一体,也就是说,所有天使都在一个地方。而事实上,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如此不同,以至于没有什么比这更不同的了。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地方、距离和空间在天上作为状态存在(参看3356节)。由此明显可知,凡圣言论到地方和空间的话,以及从它们形成并通过它们来表达的观念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每一个事物都藉着这些表象来说明,否则,它根本不会被接受,因而几乎什么都不是;因为只要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也就是在时空之中,时空的观念就存在于他思维的几乎每一个细节中。
圣言照着涉及空间的表象说话,这一点从圣言的几乎每一个事物或部分清楚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怎么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马太福音22:43-44)
此处“坐在右手边”就源于空间的概念,因而是照着表象来说的;而事实上,此处描述的是主的神性大能的状态。又: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大能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此处“坐在右手边”,以及“驾着云降临”让世人想到的是地方,但让天使想到的是主的大能。马可福音:
西庇太的儿子们对耶稣说,赐我们在你的荣耀里,一个坐在你右手边,一个坐在你左手边。耶稣回答,只是坐在我的右手边或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7, 40)
由此明显可知门徒对主的国度持有哪种观念,就是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由于他们是这样想的,所以主也根据他们的理解,因而根据他们所能看到的表象回答他们。
诗篇:
祂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祂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诗篇19:5-6)
这论及主,其神性大能的状态在此通过诸如属于空间的那类事物来描述。以赛亚书:
路西弗,黎明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以赛亚书14:12-14)
此处“从天坠落”、“升到诸天”、“高举宝座在天上众星以上”、“升到高云之上”都是来源于空间或地方的概念和表象的词语,用来描述亵渎神圣事物的自我之爱。由于属天和属灵事物通过并照着这样的可见物体呈现给世人,所以天堂也被描述为在高处;而事实上,它不在高处,而是在内在之物中(450, 1380, 214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