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4692.“他们就因为他的梦和他的话,越发恨他”表由于真理的宣告而引发的还要更大的蔑视和憎恶,此处的真理涉及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越发”、“恨”、“梦”和“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越发”是指还要更大;“恨”是指蔑视和憎恶(4681节);“梦”是指宣告(4682, 4685节);“话”是指真理。“话”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每句话都来自主;因此,“话”在内义上表示真理,而“圣言”一般表示一切神性真理。
这个主题具体是这样:持有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完全蔑视并憎恶所有真理当中最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属于古教会,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所有人都相信宇宙之神是一个神性人,并且祂就是神性存在;故称祂为“耶和华”。他们从上古之人那里知道祂,还因为祂曾作为人向他们弟兄中的许多人显现。他们也知道,他们教会的所有仪式和外在做法都代表祂。但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却无法与那些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人共享这个信仰,因为他们不理解这人身如何会是神性,也不理解神性之爱如何能将它变成神性。事实上,凡他们不能以通过身体外在感官所得来的某种观念所理解的,他们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如同没有。与仁分离之信就是具有这种性质;事实上,对这些人来说,觉知的内在层级被关闭,因为能使一个流入另一个的居间之物并不存在。
诚然,接下来的犹太教会相信耶和华既是神,又是人,因为祂作为人向摩西和众先知显现;因此缘故,犹太人将向他们显现的每位天使都称为“耶和华”。然而,他们对祂的概念,和外邦人对他们神明的概念没什么两样,只是犹太人更偏爱耶和华神,因为祂能行神迹(4299节);殊不知,这耶和华就是圣言中的主(2921, 3035节),他们的一切仪式所代表的,正是祂的神性人身。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将是最伟大的先知,比摩西还伟大;最伟大的国王,大卫还伟大;祂将以惊人的神迹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至于祂的天国,他们根本一句话都不想听,因为除了世俗事物外,他们什么也不明白;事实上,他们就是与仁分离的人。
然而,就外在敬拜而言,基督教会的确将主的人身拜为神性,尤其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因为祂说过,那里的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宝血。但就其教义而言,他们并未将祂的人身当成神性,因为他们将神性性质与人身性质区分开了。他们之所以作出这种区分,是因为教会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由于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所以许多人绊倒了,并发自内心否认祂(4689节),祂自己则是神性存在,因为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为一,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这样的教导在别处也出现过。因为神性显现就是从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本身,在形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而天堂代表大人,这在前面(4687节)已阐述过,并在论述人里面一切事物与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各章末尾已说明。
主确实像别人那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得来一个虚弱的人身;但主将这人身完全抛弃了,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祂得荣耀的意思。祂在变形像时,也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明,祂是一个神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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