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85.“他们从伯特利起行,这里要到以法他,还有几里地”表现在是属天层的属灵层。这从“从伯特利起行”、“还有几里地”和“以法他”的含义清楚可知:“从伯特利起行”是指神性自神性属世层发展的继续,“起行”(journeying)表示继续(参看4554节),此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发展的继续,“伯特利”是指神性属世层(4559, 4560节);“还有几里地”是指居间物,下文所述;“以法他”是指处于前一个状态,也就是初始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如下面论述伯特利的地方所述。“伯利恒”表示处于一个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以法他,就是伯利恒”(35:19)。 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朝向内层事物的前进或发展,因为当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时,祂的前进或发展就涉及祂通过(人的)重生使他变新时所遵循的类似次序。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从外在事物向着内层事物,因而从存在于次序终端的真理向着更为内层、被称为属灵良善的良善,再由此向着属天良善前进或发展的过程。不过,对这些事的观念不在任何人的理解范畴内,除非他知道何为外在人,何为内在人,并且前者与后者区别显著,彼此分离,尽管人活在肉身期间,这二者看似是同一个;以及除非他知道属世层构成外在人,理性层构成内在人;尤其知道何为属灵层,何为属天层。 诚然,这些事早就解释过数次;然而,那些之前因不想知道关于永生的事而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却觉得不可能拥有任何概念。这些人会说:“什么是内在人,它能与外在人有什么区别?”他们还会说:“什么属世层和理性层?它们难道不是一回事吗?”然后,他们会问:“什么是属灵层和属天层?这不是某种新的区别吗?我们听说过属灵层,但没有听说过属天层是某种不同的事物。”而真相却是:这些人都是以前对这些问题没有任何概念的人。他们之所以没有获得任何概念,要么是因为对世界和身体的关注占据了他们全部的思维,夺走了知道其它任何事的一切渴望;要么是因为他们以为,只知道他们通常所知道的教义就足够了,进一步思想这些问题是没有用的。事实上,这些人会说:“世界是我们看到的,但来世我们并没有看到。它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像这样的人就把这些观念从自己那里推开了,因为这些人一看到它们,就发自内心拒绝。 尽管如此,由于这类观念就包含在圣言的内义中;只是若没有适合描述它们的术语,就无法解释它们,并且由于除了用“属世”这个术语来表达外层事物,用“理性”这个术语来表达内层事物,用“属灵”这个术语来表达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用“属天”这个术语来表达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外,我们找不到更合适的词语,故使用这些术语是绝对有必要的。因为若没有合适的术语或词语,就无法描述任何事物。因此,为叫那些渴望知道何为“便雅悯”所代表、“伯利恒”所表示的属天层的属灵层之人能形成对它的某种概念,有必要在此对它作以简要解释。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一直是主的属世层的荣耀;但就相对意义而言,则是人的属世层的重生。前面(4286节)说明,“雅各”代表教会之人的外在人,“以色列”代表他的内在人,因而“雅各”代表属世层的外层,“以色列”代表属世层的内层,因为属灵人是从属世人发展而来的,属天人是从理性人发展而来的。前面还说明,主的荣耀甚至照着人的重生发展的方式从外在事物发展到更为内层的事物,并且为了这种代表的缘故,雅各得了“以色列”这个名字。 但现在论述的主题是,朝向还要内层的事物,也就是理性层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如刚才所述,理性层构成内在人。属世层的内在与理性层的外在之间的居间部分就是所谓的“属天层的属灵层”,这“属天层的属灵层”由“以法他”和“伯利恒”来表示,由“便雅悯”来代表。该居间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源于“以色列”所表示的属世层的内在;在某种程度上又源于“约瑟”所表示的理性层的外在;因为居间部分从每个极端,或两边获得某种事物,否则,它就无法充当一个居间物。早已变得属灵之人若要变得属天,就必须通过这居间部分前进或发展。因为没有这居间部分,要攀升到更高事物是不可能的。 故此处雅各到以法他,并且拉结在那里生下便雅悯在内义就描述了通过这居间部分前进或发展的性质。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从伯特利起行,这里要到以法他,还有几里地”表示主的神性从神性属世层向着由“以法他”和“伯特利”所表示、“便雅悯”所代表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前进或发展的继续。属天层的属灵层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在源于属灵人这一点上,它是属灵的,属灵人就本身而言,是属世人的内层;在源于属天人这一点上,它又是属天的,属天人就本身而言,是理性人。“约瑟”就是外层理性人,故源于理性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论及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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