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94.“就是伯利恒”表示一个新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兴起,以取而代之。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个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因为“以法他”是指处于前一个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4585节),而她在那里被葬表示一个新状态的兴起(4593节)。拉结在伯利恒生下她的第二个儿子,或便雅悯,并在生他的时候死去;以及大卫也生在伯利恒,在那里被膏为王;最后主也在那里出生;这个事实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解开。它无法被揭示给不知道“以法他”和“伯利恒”表示什么,便雅悯,以及大卫代表什么的任何人;尤其不知道何为属天层的属灵层之人,因为这一切就是这些地方所表示的属灵含义,以及这些人物所代表的。
主之所以生在那里,而不是别的地方,是因为唯独祂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的人。其他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属世人,具有通过被主重生而要么变得属天,要么变得属灵的能力或本能。主之所以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之人,是因为祂能使祂的人身变得神性,并且照着从最低级到最高级的次序而如此行,因而能给众天堂中的一切事物和众地狱中的一切事物带来次序。事实上,属天层的属灵层是在属世人或外在人和理性人或内在人之间的居间物(参看4585, 4592节),因此它下面是属世层或外在,它上面是理性层或内在。
无法理解这些事的人绝无可能理解在任何启示之光下理解为何主生在伯利恒。自上古时代起,“以法他”就表示属天层的属灵层,因此后来“伯利恒”具有同样的含义。这解释了为何这些话会出现在诗篇中:
他怎样向耶和华起誓,向雅各的大能者许愿,说,我必不进我家的帐棚,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我为耶和华找着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找到居所。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中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7)
显而易见,这些话论及主;“我们听说祂”和“我们找到祂”在原文中,以一个加到动词末尾的字母来表述,就是取自耶和华之名的字母“H”。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万人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马太福音2:6)
从这些预言清楚可知,弥赛亚或基督要在伯利恒为犹太人而生,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希律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即弥赛亚)当生在何处?他们对他说,在犹太的伯利恒。(马太福音2:4, 5)
约翰福音:
犹太人说,经上岂不是说,基督(即弥赛亚)出于大卫的种,从大卫所在的城市伯利恒出来的吗?(约翰福音7:42)
祂也的确在那里出生(参看马太福音2:1;路加福音2:4-7)。也因此缘故,又因祂出身大卫,故主被称为“耶西树墩子的一根枝条”和“耶西的根” (以赛亚书11:1,10);因为耶西,就是大卫的父亲,是一个伯利恒人;大卫出生在伯利恒,又在那里受膏为王(撒母耳记上16:1-14; 17:12)。因此,伯利恒被称为“大卫的城”(路加福音2:4, 11;约翰福音7:42)。大卫尤其代表主的王权或神性真理(1888节)。
3737.“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神性属世层也是耶和华。这从至高意义上的思路或一系列观念清楚可知,至高意义论述了主的人身或人性与神性的合一。但为了看到这层意义,思维必须从关于雅各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并专注于主的神性人身,在这种情况下则专注于祂的神性属世层,这神性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人身或人性本身,如前面反复阐述的,是由等同于内在人的理性层和等同于外在人的属世层,以及身体构成的(1940, 2106, 2183, 2194, 2625节);身体作为手段或最外层的器官为活在世上而服务于属世层,并通过属世层服务于理性层,从而通过这理性层服务于神性。由于主降世是为了可以将祂自己里面的整个人身或人性都变成神性,并照着神性秩序如此行;还由于雅各代表主的属世层,他的寄居生活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如何将祂的属世层变成神性,所以此处这句话,即“我平安地回到我父亲的家,耶和华必作我的神”,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与其神性的合一,并且祂在神性属世层方面也要通过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而成为耶和华。这种合一不能理解为两个彼此不同,仅通过爱结合的独立个体的合一,就像当父爱子、子爱父时,父与子的合一;或像当弟兄爱弟兄,或朋友爱朋友时,两人的合一。相反,这是一种真正地合而为一,以便祂的两种本质不是二,乃为一,这也是主反复教导的。由于它们为一,所以主的整个人身或人性就是神性存在或耶和华(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447, 2921, 3023,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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