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594

4594.“就是伯利

4594.“就是伯利恒”表示一个新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兴起,以取而代之。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个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因为“以法他”是指处于前一个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4585节),而她在那里被葬表示一个新状态的兴起(4593节)。拉结在伯利恒生下她的第二个儿子,或便雅悯,并在生他的时候死去;以及大卫也生在伯利恒,在那里被膏为王;最后主也在那里出生;这个事实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解开。它无法被揭示给不知道“以法他”和“伯利恒”表示什么,便雅悯,以及大卫代表什么的任何人;尤其不知道何为属天层的属灵层之人,因为这一切就是这些地方所表示的属灵含义,以及这些人物所代表的。
主之所以生在那里,而不是别的地方,是因为唯独祂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的人。其他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属世人,具有通过被主重生而要么变得属天,要么变得属灵的能力或本能。主之所以生来是一个属灵-属天之人,是因为祂能使祂的人身变得神性,并且照着从最低级到最高级的次序而如此行,因而能给众天堂中的一切事物和众地狱中的一切事物带来次序。事实上,属天层的属灵层是在属世人或外在人和理性人或内在人之间的居间物(参看4585, 4592节),因此它下面是属世层或外在,它上面是理性层或内在。
无法理解这些事的人绝无可能理解在任何启示之光下理解为何主生在伯利恒。自上古时代起,“以法他”就表示属天层的属灵层,因此后来“伯利恒”具有同样的含义。这解释了为何这些话会出现在诗篇中:
他怎样向耶和华起誓,向雅各的大能者许愿,说,我必不进我家的帐棚,也不上我的床榻;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直等我为耶和华找着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找到居所。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在森林的田野中找到祂。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7)
显而易见,这些话论及主;“我们听说祂”和“我们找到祂”在原文中,以一个加到动词末尾的字母来表述,就是取自耶和华之名的字母“H”。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万人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马太福音2:6)
从这些预言清楚可知,弥赛亚或基督要在伯利恒为犹太人而生,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希律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即弥赛亚)当生在何处?他们对他说,在犹太的伯利恒。(马太福音2:4, 5)
约翰福音:
犹太人说,经上岂不是说,基督(即弥赛亚)出于大卫的种,从大卫所在的城市伯利恒出来的吗?(约翰福音7:42)
祂也的确在那里出生(参看马太福音2:1;路加福音2:4-7)。也因此缘故,又因祂出身大卫,故主被称为“耶西树墩子的一根枝条”和“耶西的根” (以赛亚书11:1,10);因为耶西,就是大卫的父亲,是一个伯利恒人;大卫出生在伯利恒,又在那里受膏为王(撒母耳记上16:1-14; 17:12)。因此,伯利恒被称为“大卫的城”(路加福音2:4, 11;约翰福音7:42)。大卫尤其代表主的王权或神性真理(1888节)。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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