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6.“还有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表这些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本质特征。这从这些儿子各自的代表清楚可知,即:“西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天意或主的旨意(Providence,暂译),在内在意义上是指意愿中的信,在外在意义上是指顺从(参看3869-3872节);“利未”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爱与怜悯,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仁爱或属灵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联结(3875, 3877节);“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出自圣言的教义(3881节);“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与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相爱(3956, 3957节);“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性人身,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婚姻之爱(3960, 3961节)。这些就是在主的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里面的本质特征;但除了居于天堂之光的人外,没有人能解释得了这些各自如何存在于他们里面。因为这些事物在这光里面看似在乌陵与土明中通过光与火的闪烁所给出的答复,并从主所给出的答复中被觉察到。事实上,乌陵与土明含有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相应的十二样宝石。
10737.然后,他们被问到自己对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没有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而是想象为在人的形式之下的一位可见的神;他们以这种方式认识祂,不仅是因为内在的觉察,还因为祂曾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访客,包括传教士的观念,真的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不可见的东西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我意识到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任何不可见的事物都缺乏形式,因而没有具体的品质;没有形式和品质的观念要么消散,要么降至自然界可见事物的层次。听完全这些话,我被引导对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来自我们地球的许多人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古人并不以其它方式思想祂。于是我告诉他们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在我们的圣言中所提到的关于他们的事,即:这些人看见了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的神,当看见祂时,他们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称祂为耶和华。我说,他们也是出于一种内在觉察而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的;但如今,这种内在觉察已经在基督教界消失了,只在简单的信仰者中间还有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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