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06.“还有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表这些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本质特征。这从这些儿子各自的代表清楚可知,即:“西缅”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天意或主的旨意(Providence,暂译),在内在意义上是指意愿中的信,在外在意义上是指顺从(参看3869-3872节);“利未”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爱与怜悯,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仁爱或属灵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联结(3875, 3877节);“犹大”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出自圣言的教义(3881节);“以萨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与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之爱,在外在意义上是指相爱(3956, 3957节);“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性人身,在内在意义上是指天上的婚姻,在外在意义上是指婚姻之爱(3960, 3961节)。这些就是在主的外在神性良善与真理里面的本质特征;但除了居于天堂之光的人外,没有人能解释得了这些各自如何存在于他们里面。因为这些事物在这光里面看似在乌陵与土明中通过光与火的闪烁所给出的答复,并从主所给出的答复中被觉察到。事实上,乌陵与土明含有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相应的十二样宝石。
7022.“摩西就带着妻子”表与从神来的律法联结的良善。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从神来的律法或真理方面的主,如前所述;“妻子”是指与它联结的良善(参看4510, 4823节)。就内义,以及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摩西的妻子代表与真理联结的良善,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婚姻的样式在里面。凡有主动物和被动物的地方,都有一个婚姻的婚姻;凡有事物生成的地方,必有这二者同时存在;因为没有这二者的结合,无物能得以产生。一个婚姻的样式之所以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而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关;而天上的婚姻与神性婚姻,也就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有关。还因为如前所述,无物能生成或得以产生,除非有主动物和被动物,因而除非有一个婚姻的样式存在。由此明显可知,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无法产生任何事物,没有信之真理的仁之良善也无法产生任何事物。这二者必须结合起来才能结出果实,在人里面建立天堂的生命。一个婚姻的样式存在于每一个事物里面(参看1432, 2173, 2176, 5194节);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 4138e, 5138, 6343节);因此,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天堂在里面,因为天堂构成这个婚姻本身;圣言的每个细节既然有天堂在里面,那么就有主在里面,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见为何“摩西的妻子”代表与真理联结的良善,甚至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也是;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2063, 2065, 2172, 2173, 2198节),以及以撒的妻子利百加(3012, 3013, 3077节)以同样的方式代表这种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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