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37

4637.很明显,主

4637.很明显,主在比喻中所提到的一切细节和每一个细节都代表并表示其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至高意义上代表并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事物。因此,人若不知道这一切,必将主的比喻视为普通的打比方,没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在里面。十个童女的比喻必是这种情形,除非人们知道童女、十、五、灯、器皿、油、卖油的、婚筵,以及其它一切细节在内义上分别表示什么。其它比喻也一样。如前所述,就外在形式而言,主在这些比喻中所提到的细节看似普通的打比方;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它们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充满整个天堂。这是因为内义就包含在每个细节中,并且内义具有这样的性质:它的属灵和属天成分
就像光和火焰那样朝各个方向传遍天堂。内义完全优越于字义,并从每个词、每个字,甚至一点一划流出。我们从下文可以看出,这个比喻在内义上包含什么。

属天的奥秘 #3632

3632.神性秩序和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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