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39

创世记36:1-43

创世记36:1-43
1.以下这些是以扫的后代;以扫就是以东。
2.以扫娶迦南的女子为妻,就是赫人以伦的女儿亚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孙女,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
3.又娶了以实玛利的女儿、尼拜约的妹子巴实抹。
4.亚大给以扫生了以利法;巴实抹生了流珥;
5.阿何利巴玛生了耶乌施、雅兰、可拉。这些都是以扫的儿子,是在迦南地给他生的。
6.以扫带着他的妻子、儿女与家中一切的人口,并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货财,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别的地方去,离了他兄弟雅各。
7.因为他们的财物甚多,不能住在一起;又因他们牲畜的缘故,他们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们。
8.于是,以扫住在西珥山里;以扫就是以东。
9.以下这些是西珥山以东始祖以扫的后代。
10.这些是以扫众子的名字:以利法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儿子,流珥是以扫的妻子巴实抹的儿子。
11.以利法的儿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纳斯。
12.亭纳是以扫儿子以利法的妾,她给以利法生了亚玛力。以上这些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子孙。
13.这些是流珥的儿子:拿哈、谢拉、沙玛、米撒。这些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
14.这些是以扫的妻子,祭便的孙女、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儿子,她给以扫生了耶乌施、雅兰、可拉。
15.这些是以扫子孙中作族长的:以扫的长子以利法的子孙中,有提幔族长、阿抹族长、洗玻族长、基纳斯族长、
16.可拉族长、迦坦族长、亚玛力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以利法的族长;这些都是亚大的子孙。
17.这些是以扫的儿子流珥的子孙;拿哈族长、谢拉族长、沙玛族长、米撒族长;这些是在以东地流珥的族长;这些都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
18.这些是以扫的妻子阿何利巴玛的子孙;耶乌施族长、雅兰族长、可拉族长;这些是以扫妻子、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族长。
19.这些是以扫的子孙,这些是他们的族长;他本人就是以东。
20.这些是那地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孙:罗坍、朔巴、祭便、亚拿、
21.底顺、以察、底珊。这些是在以东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孙的族长。
22.罗坍的儿子是何利、希幔;罗坍的妹子是亭纳。
23.这些是朔巴的儿子:亚勒文、玛拿辖、以巴录、示玻、阿南。
24.这些是祭便的儿子亚雅、亚拿。当时在旷野放他父亲祭便的驴,发现骡子的就是这亚拿。
25.这些是亚拿的孩子:底顺,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
26.这些是底顺的儿子:欣但、伊是班、益兰、基兰。
27.这些是以察的儿子:辟罕、撒番、亚干。
28.这些是底珊的儿子:乌斯、亚兰。
29.这些是何利人的族长:罗坍族长、朔巴族长、祭便族长、亚拿族长、
30.底顺族长、以察族长、底珊族长。这些是何利人的族长,都在西珥地,按着他们的族长。
31.这些是未有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以先,在以东地作王的。
32.比珥的儿子比拉在以东作王,他的城名叫亭哈巴。
33.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谢拉的儿子约巴接替他作王。
34.约巴死了,提幔人之地的户珊接替他作王。
35.户珊死了,比达的儿子哈达接替他作王。这哈达就是在摩押田野上击败米甸人的;他的城名叫亚未得。
36.哈达死了,玛士利加人桑拉接替他作王。
37.桑拉死了,大河边的利河伯人扫罗接替他作王。
38.扫罗死了,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接替他作王。
39.亚革波的儿子巴勒哈南死了,哈达接替他作王;他的城名叫巴乌;他的妻子名叫米希他别,是米萨合的孙女,玛特列的女儿。
40.这些是以扫的族长的名字,按着他们的宗族、地方、名字:亭纳族长、亚勒瓦族长、耶帖族长、
41.阿何利巴玛族长、以拉族长、比嫩族长、
42.基纳斯族长、提幔族长、米比萨族长、
43.玛基叠族长、以兰族长。这些是以东的族长,在所得为业的地上按着他们的住处。以扫本人是以东人的始祖。
概览
4639.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属世良善。该良善的整个次序以这些名字来描述。“以扫”表示主的神性属世良善。

属天的奥秘 #1919

1919.“亚伯兰对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