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42

4642.“以扫就是

4642.“以扫就是以东”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这从“以东”的代表清楚可知,“以东”是指在与真理的教义事物联结的属世良善方面(参看3302, 3322, 4241节),因而在属世和肉体层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教义事物就像真理的身体;也就是说,它们在灵义上形成属世真理的肉体部分。正因如此,“以东”代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教义可以说是真理的化身,或就像真理的肉体遮盖物,因为教义本身并非真理,但真理在教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肉体里面。
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属世良善。不过,它的衍生物纯由名字来描述,原因如前所述,即:该良善的衍生物远远超出任何人的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的不可能理解无限的。即便如此,当阅读本章时,包含在这些名字里面的衍生物就凭借来自主的一种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一种总体印象被传给天使,这种流注则凭借赋予他们对何为神性良善的一种感觉的天上火焰。
人若以为圣言哪怕就其一点一划而言,不是被启示的,或以为它是以任何其它方式,而不是以每一个系列皆代表神性事物,因而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并且每一个字皆表示这些事物的方式被启示,必以为这些名字无非是在说明以扫的家谱。但家谱与圣言有什么相干呢?难道家谱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但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76, 1888, 4442节,以及解释名字灵义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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