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4.此处论述的主题是良善,也就是主里面与生俱来的神性;该良善与祂作为出生的人而为自己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联结,以及由此而来的衍生物。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事具有诸如无法落入任何人、甚至任何天使的理解范畴的性质,所以详细解释它们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它们纯粹是名字,用来描述这神性属世良善及其衍生物;只解释纯粹的名字,没有前后的历史意义给予确认之光,必使整个主题受到怀疑,因为无论把它们说得多么清楚,仍很少有人相信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真实事物。出于这些原因,我只是抄录了本章的内容,并通过诸如适合人们理解、仅仅是笼统轮廓的那类事物补充点大体的解释。因为没有人能看到存在于神性里面的事物;但人们能获得一个从神性发出之物的概貌。这时,所看到的事物便取决于这些事物所能落入其范畴的那种理解力;即便如此,它们也只是笼统的轮廓。
另外,要知道,没有人生来进入任何良善;相反,每个人生来都进入邪恶:进入来自父亲的内在邪恶和来自母亲的外在邪恶;因为每个人的遗传就是邪恶。唯独主生来进入良善,并实际进入神性良善本身;因为祂从祂的父那里得来这种良善。主生来所进入的这神性良善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它的衍生物就是那些存在于主已使之变成神性,并通过神性荣耀它的人身里面的事物。正因如此,在此只补充大体的解释是有可能的。
1049.“我便记念在我与你们之间所立的约”表示主尤其怜悯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和那些能够重生的人。这从前面的阐述也可推知,因为对主来说,“记念”就是“怜悯”。记念不能论及主,因为祂自永恒就知道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怜悯能论及祂,因为祂知道这就是人的性质,也就是说,如前所述,人的自我如地狱一般,并构成他特有的地狱。事实上,人通过其自我的意愿与地狱相通;这自我出于地狱和它自己是这样:人最大、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一头扎进地狱;并且不满足于此,还渴望把全世界所有人都扔下去。由于人凭自己就是这样一个魔鬼,并且主知道这一点,所以可推知,“记念所立的约”只表示怜悯人,并通过神性手段使他重生,用大能将他引向天堂,只要人的性质允许他使这一切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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