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8.创世记36:20-28.这些是那地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孙:罗坍、朔巴、祭便、亚拿、底顺、以察、底珊。这些是在以东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孙的族长。罗坍的儿子是何利、希幔;罗坍的妹子是亭纳。这些是朔巴的儿子:亚勒文、玛拿辖、以巴录、示玻、阿南。这些是祭便的儿子亚雅、亚拿。当时在旷野放他父亲祭便的驴,发现骡子的就是这亚拿。这些是亚拿的孩子:底顺,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这些是底顺的儿子:欣但、伊是班、益兰、基兰。这些是以察的儿子:辟罕、撒番、亚干。这些是底珊的儿子:乌斯、亚兰。
“这些是那地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孙”表处于其适当次序的衍生真理。“罗坍、朔巴、祭便、亚拿、底顺、以察、底珊”表它们的性质。“这些是何利人西珥子孙的族长”表继发于上述真理的首要良善之真理。“在以东地的”表在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罗坍的儿子是何利、希幔;罗坍的妹子是亭纳”表真理的第二类。“这些是朔巴的儿子:亚勒文、玛拿辖、以巴录、示玻、阿南”表第三类及其性质。。
“这些是祭便的儿子亚雅、亚拿”表第三类及其性质。“当时在旷野发现骡子的就是这亚拿”表由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所产生的真理。“放他父亲祭便的驴”表当主处于记忆知识,或被事实知识占据时。“这些是亚拿的孩子:底顺,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表第三类及其性质。“这些是底顺的儿子:欣但、伊是班、益兰、基兰”表第四类及其性质。“这些是以察的儿子:辟罕、撒番、亚干”表第四类及其性质。“这些是底珊的儿子:乌斯、亚兰”表第五类及其性质。
1636.下面的例子清楚向我表明,要让人们相信灵人和天使的存在是多么困难,更不用说相信有人能与他们交谈了。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属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时我也认识他们(因为我与几乎所有活在肉身期间我就认识的人交谈过,有的持续数周,有的持续一年,就好像他们仍活在肉身一样)。这些灵人曾被带入类似他们活在世上时所拥有的那种思维状态;在来世,这种事是很容易做到的。当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时,一个问题微妙地浮现在他们的脑海中,即:他们是否相信有人能和灵人说话。他们说,在这种状态下,相信这种事一定是上当受骗了,并且他们十分顽固地坚持自己的观点。我由此得以认识到,让一个人相信与灵人对话对人来说是可能的,有多么困难。原因在于,人们不相信灵人的存在,更不相信死后他们自己就会来到灵人中间。甚至就连这些灵人自己都对这种不信感到震惊;然而,他们还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经常公开谈论来世、天堂和天使;人们由此以为他们完全知道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尤其从圣言熟知,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灵人的这种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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