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3.凡不知道内义的人必以为,主所说的这些话涉及某个末日;那时,全世界所有人都要聚集在主面前接受审判,并且审判的过程和文字中所描述的一模一样。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主会将受审判的人安置在右边和左边,向他们说比喻中所提到的那些话。但是,人若通晓内义,并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获悉,主从不将任何人判入永火,而是每个人审判自己,也就是将自己投进那地方;还获悉,当每个人死亡时,他的最后审判即发生,就能在某种程度上对主所说的这些话的意思获得一个大体印象。人若根据内义和对应知道这些话的内义,就能知道它们的具体含义,即:在来世,每个人所得的报应都取决于他在世上所过的生活。
那些认为人通过唯信得救的人无法以任何其它方式解释这些话,只会说,主论及行为的这些话是指信的果实,祂提及它们仅仅是为了那些不了解秘密的简单人。但是,即便他们的观点也说明,信的果实才是那使人死后蒙福并幸福的。信的果实无非是照信仰的诫命所过的生活,因而是遵行那使人得救的信仰诫命的生活,而非脱离生活的信仰。因为死后,人会将其生命的一切状态都带在自己身上,以致他仍如在肉身时的样子。例如,在肉身期间,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的人到了来世,与自己相比仍看不起别人;在肉身期间对邻人心怀仇恨的人到了来世,仍对邻人心怀仇恨;在肉身期间以诡诈对待同伴的人到了来世,仍以诡诈对待同伴,等等。在来世,每个人都保留着他活在肉身期间所获得的基本性质;众所周知,人的基本性质不可能被除去;如若除去,就没有丝毫生命存留了。
这就是为何主只提及仁爱行为的原因,因为凡实践仁爱行为,或也可说,过着信仰生活的人都拥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即便在肉身期间没有获得,到了来世仍能获得。但是,凡没有实践仁爱行为,或没有过信仰生活的人,无论在肉身还是在来世,根本没有接受信仰的能力,因为邪恶永远不会与真理相一致,而是一个弃绝另一个。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即便谈论真理,也是嘴上说说,并非发自内心;因此,邪恶与真理仍彼此相距甚远。
5708.“五倍”表大量增多。这从“五”和“倍”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大量,如下文所述;“倍”(measures,即度)是指从良善所得的真理的状态(参看3104节)。关于“五”,这个数字既能表示少量,也能表示一些,甚至能表示大量。它的具体含义取决于它与它成为其因子的那个数字的关系(5291节)。如当它是十的因子时,它的意思和十差不多,只是程度更小一些,因为它是数字十的一半。事实上,正如相乘所得的数字与得出它们的简单数意思一样(参看5291, 5335节),相除所得的数字与它们的倍数意思也一样;如“五”和“十”、以及“二十”意思一样,也与“一百”、“一千”等数字的意思一样。“十”表示完满和完整之物(参看3107, 4638节)。给便雅悯的比给他的其他兄弟“多五倍”是由于这事在灵义或内义上的含义;十倍无法被给予,因为这个量太多了。古人从上古教会的传统知道某些数字所具有的含义;因此,每当某种事物突然出现时,他们就会利用这些数字;这些数字能传达这种事物的含义,如此处的数字“五”。在其它时候,他们也会用到许多其它数字,如“三”表示从开始直到结束的完整之物;“七”表示神圣之物;“十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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