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7.“雅各住在他父亲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地”表主的神性属世层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并与其一致。这从“住”和“迦南地”的含义,以及“雅各”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 3384, 3613, 4451节);“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3305, 3509, 3525, 3546, 3576, 3599, 3775, 4009, 4234, 4286, 4538, 4570节);“以撒”,就是此处的“父亲”,是指在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理性层(1893, 2066, 2630, 3012, 3194, 3210节);“迦南地”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3038, 3705节)。由此可见,“雅各住在他父亲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地”表示在神性人身里面,主的神性属世层与神性理性良善同居,或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并与其一致。主的属世层拥有现已变成神性的一切事物在里面,这一事实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创世记35:22-26,参看4602-4610节);同一章的下面几节(创世记35:27-29)则论述了这一事实:主的神性属世层与其神性理性层的结合(4611-4619节)。由此形成以下结论:神性属世层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过着与其一致的生活。
之所以说“在神性理性良善之下”,是因为属世层在该良善之下生活。事实上,理性层更高或更内在,或按照习惯的说法,是在先的;而属世层更低或更外在,因而是在后的;因此,属世层服从理性层。事实上,当它们彼此一致时,属世层无非是理性层的总体轮廓;因为那时,凡属世层所行的,并不属于属世层,而属于理性层。这二者之间的唯一区别就像细节和它们的总体,或个体部分和它们在其中显为一个整体的形式之间的区别。学者都很清楚,目的是原因中的全部,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因此,原因是形式上的目的,结果是形式上的原因。所以,若拿走原因,结果就完全消亡;若拿走目的,原因就完全消亡。此外,原因在目的之下,结果在原因之下。属世层与理性层之间的关系也一样。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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