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73.“与他父亲的妾辟拉的儿子们和悉帕的儿子们常在一起”表他被他们弃绝。这从“辟拉的儿子们和悉帕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辟拉的儿子们和悉帕的儿子们”是指充当手段的对真理的外层或低级情感(3849, 3931节)。因此,“与辟拉的儿子们和悉帕的儿子们常在一起”表示“约瑟”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在低级事物,也就是相对于高级事物而言,那些提供服务的事物当中被弃绝。当信被置于仁之前,也就是在人们内心成为首要的,而仁被置于信之后,在他们内心成为次要的时,可以说神性真理在低级事物当中被弃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皆凭神性良善存在,并从它发出。若人不是这种情况,那他就“在主里面”。这神性真理就是从主发出并被称为“保惠师”和“真理的圣灵”(约翰福音14:16,17)的灵之神圣本身。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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