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92

4692.“他们就因

4692.“他们就因为他的梦和他的话,越发恨他”表由于真理的宣告而引发的还要更大的蔑视和憎恶,此处的真理涉及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越发”、“恨”、“梦”和“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越发”是指还要更大;“恨”是指蔑视和憎恶(4681节);“梦”是指宣告(4682, 4685节);“话”是指真理。“话”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每句话都来自主;因此,“话”在内义上表示真理,而“圣言”一般表示一切神性真理。
这个主题具体是这样:持有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完全蔑视并憎恶所有真理当中最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属于古教会,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所有人都相信宇宙之神是一个神性人,并且祂就是神性存在;故称祂为“耶和华”。他们从上古之人那里知道祂,还因为祂曾作为人向他们弟兄中的许多人显现。他们也知道,他们教会的所有仪式和外在做法都代表祂。但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却无法与那些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人共享这个信仰,因为他们不理解这人身如何会是神性,也不理解神性之爱如何能将它变成神性。事实上,凡他们不能以通过身体外在感官所得来的某种观念所理解的,他们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如同没有。与仁分离之信就是具有这种性质;事实上,对这些人来说,觉知的内在层级被关闭,因为能使一个流入另一个的居间之物并不存在。
诚然,接下来的犹太教会相信耶和华既是神,又是人,因为祂作为人向摩西和众先知显现;因此缘故,犹太人将向他们显现的每位天使都称为“耶和华”。然而,他们对祂的概念,和外邦人对他们神明的概念没什么两样,只是犹太人更偏爱耶和华神,因为祂能行神迹(4299节);殊不知,这耶和华就是圣言中的主(2921, 3035节),他们的一切仪式所代表的,正是祂的神性人身。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将是最伟大的先知,比摩西还伟大;最伟大的国王,大卫还伟大;祂将以惊人的神迹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至于祂的天国,他们根本一句话都不想听,因为除了世俗事物外,他们什么也不明白;事实上,他们就是与仁分离的人。
然而,就外在敬拜而言,基督教会的确将主的人身拜为神性,尤其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因为祂说过,那里的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宝血。但就其教义而言,他们并未将祂的人身当成神性,因为他们将神性性质与人身性质区分开了。他们之所以作出这种区分,是因为教会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由于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所以许多人绊倒了,并发自内心否认祂(4689节),祂自己则是神性存在,因为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为一,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这样的教导在别处也出现过。因为神性显现就是从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本身,在形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而天堂代表大人,这在前面(4687节)已阐述过,并在论述人里面一切事物与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各章末尾已说明。
主确实像别人那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得来一个虚弱的人身;但主将这人身完全抛弃了,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祂得荣耀的意思。祂在变形像时,也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明,祂是一个神性人。

属天的奥秘 #1999

1999.“亚伯兰脸

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一个内层或理性和一个外在(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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