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92

4692.“他们就因

4692.“他们就因为他的梦和他的话,越发恨他”表由于真理的宣告而引发的还要更大的蔑视和憎恶,此处的真理涉及主的神性人身。这从“越发”、“恨”、“梦”和“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越发”是指还要更大;“恨”是指蔑视和憎恶(4681节);“梦”是指宣告(4682, 4685节);“话”是指真理。“话”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每句话都来自主;因此,“话”在内义上表示真理,而“圣言”一般表示一切神性真理。
这个主题具体是这样:持有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完全蔑视并憎恶所有真理当中最为至高无上的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属于古教会,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所有人都相信宇宙之神是一个神性人,并且祂就是神性存在;故称祂为“耶和华”。他们从上古之人那里知道祂,还因为祂曾作为人向他们弟兄中的许多人显现。他们也知道,他们教会的所有仪式和外在做法都代表祂。但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却无法与那些并未将仁与信分离的人共享这个信仰,因为他们不理解这人身如何会是神性,也不理解神性之爱如何能将它变成神性。事实上,凡他们不能以通过身体外在感官所得来的某种观念所理解的,他们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如同没有。与仁分离之信就是具有这种性质;事实上,对这些人来说,觉知的内在层级被关闭,因为能使一个流入另一个的居间之物并不存在。
诚然,接下来的犹太教会相信耶和华既是神,又是人,因为祂作为人向摩西和众先知显现;因此缘故,犹太人将向他们显现的每位天使都称为“耶和华”。然而,他们对祂的概念,和外邦人对他们神明的概念没什么两样,只是犹太人更偏爱耶和华神,因为祂能行神迹(4299节);殊不知,这耶和华就是圣言中的主(2921, 3035节),他们的一切仪式所代表的,正是祂的神性人身。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将是最伟大的先知,比摩西还伟大;最伟大的国王,大卫还伟大;祂将以惊人的神迹带领他们进入迦南地。至于祂的天国,他们根本一句话都不想听,因为除了世俗事物外,他们什么也不明白;事实上,他们就是与仁分离的人。
然而,就外在敬拜而言,基督教会的确将主的人身拜为神性,尤其在领受圣餐的时候,因为祂说过,那里的饼是祂的身体,酒是祂的宝血。但就其教义而言,他们并未将祂的人身当成神性,因为他们将神性性质与人身性质区分开了。他们之所以作出这种区分,是因为教会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由于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所以许多人绊倒了,并发自内心否认祂(4689节),祂自己则是神性存在,因为神性存在和神性显现为一,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这样的教导在别处也出现过。因为神性显现就是从神性存在发出的神性本身,在形像上就是一个人;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而天堂代表大人,这在前面(4687节)已阐述过,并在论述人里面一切事物与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各章末尾已说明。
主确实像别人那样出生,并从母亲那里得来一个虚弱的人身;但主将这人身完全抛弃了,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祂得荣耀的意思。祂在变形像时,也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明,祂是一个神性人。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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