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697

4697.“和十一颗

4697.“和十一颗星”表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从“星”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在圣言中,“星”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们是夜间闪烁之光的微小源头;在夜间将微光发散到我们的夜空中,犹如认知或知识传送良善与真理的微光。这类认知或知识就由“星”来表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砰訇的耶和华如此说。(耶利米书31:35)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使太阳白日发光”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表示真理和认知或知识。
在诗篇也一样:
那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的耶和华。(诗篇136:7-9)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会以为此处的“日头”是指这个世界的太阳,“月亮星宿”是指这个世界的月亮和星星;但属灵和属天的意义不会出于这种假设。然而,圣言在每一个细节处都是属天的。由此也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信之真理,连同对这些的认知。
这与创世记第一章相似,那里描述了属天人的新造:
神说,天上穹苍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耀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体,较大的发光体管昼,较小的发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让它们发光普照天地,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8;参看30-38节)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此处“日头和月亮”表示爱与仁,或良善与真理;而“众星”表示认知或知识(参看4060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末日或末后状态,故“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表示表示那时爱与仁之良善将要灭亡;“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也要灭亡。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论及教会末后状态的类似描述。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使这地荒凉,祂要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光辉。(约珥书3:14,16)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所有的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我必使黑暗笼罩你的地。(以西结书32:7-8)
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部分,月亮的三分之一部分,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部分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外,“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以理书:
从这公山羊的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启示录:
那大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显然,此处不是指实际的星辰。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末期的状态。
在诗篇也一样: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给它们起名。(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放光的星宿,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启示录: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由于“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所以它们也表示教会的教义,因为这些教义也是认知或知识。在末期,涉及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在启示录中被描述为一颗星:
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8:10-11)
因这星变苦的水是指真理,“江河和众水的泉源”是指这些真理所赋予的聪明和来自圣言的智慧。因为“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节);“江河”表示聪明(3051节);“泉源”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2702, 3424节)。

属天的奥秘 #9227

9227.“第八天你

9227.“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表在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就是他们过着一种良善生活之时,他们与主同住。这从“第八天”和“归给耶和华”的含义清楚可知:“第八天”是指下一个状态的初始阶段(参看2044, 8400e节);“归给耶和华”是指归给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303, 6945, 6956, 8274, 8864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当一个人过着一种良善生活时,他就与主同住,是因为在内义上论述的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两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这良善时。由于这时此人与主同住,所以“你要把它归给我”表示这些事。人在重生期间有两种状态,第一种就是当他正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仁之良善时,第二种是当他进入仁之良善时(参看7923, 7992, 8505-8506, 8510, 8512, 8516,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当一个人进入仁之良善时,他就在天堂,因而与主同住(8516, 8539, 8722, 8772, 9139节)。
  有必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是何性质。前面(9224节)已说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人,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则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外在途径在于通过听觉进入记忆,从记忆进入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人的内视。必属于信的真理通过外在途径进入,是为了使它们可以被引入意愿,从而变成人自己的。通过内在途径从主流入的良善流入意愿,因为意愿是人的内在。来自主的良善在共同边界处,或意愿的外围,与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相遇,并通过与它们结合而使真理转化为良善。这一切发生到何等程度,秩序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翻转过来,也就是说,此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被真理,而是被良善引导,因而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
  由此可见,一个人在重生期间,是如何从世界被提升到天堂的。因为通过听觉进入的一切都从世界进入的;被存在记忆中,然后从记忆而来,并呈现给理解力的事物出现在被称为属世之光的世界之光中。而进入意愿,或属于意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天堂之光就是来自主的良善之真理。当这些事物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们就回到世界之光中;但此时它们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出现在这光中。因为之前世界存在于这些事物的每一个里面,但后来天堂存在于每一个里面。这些考虑也表明为何一个人在出于意愿真理,因而出于对它们的仁爱和情感而行真理之前,不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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