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700

4700.“他父亲就

4700.“他父亲就责备他,对他说,你作的这是什么梦”表愤慨。这从“责备”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是指愤慨,尤其因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的宣告,这种宣告由“作梦”来表示(4682, 4693, 4695节)。“约瑟的父亲和哥哥”在此表示来源于古代宗教的犹太教。犹太教的外在大部分类似于古教会的外在。然而,外在里面有一个内在,是那些属于古教会之人的情形,而非那些属于犹太教之人的情形。因为犹太人不承认任何内在,无论过去还是今日。然而,尽管他们不承认内在,但仍有某种内在之物存在。这外在及其内在在此被称为“父亲”,没有内在的外在则被称为“哥哥”。这就解释了接下来的这两句话:“他哥哥们都嫉妒他,他父亲却把这话存在心里”。这头一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的憎恶,后一句话表示真理仍存留在他们的宗教中。
基督教会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在那里,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在领受圣餐,吃饼喝酒时,只想到他们应当这样做,因为这是命令,并且教会一直遵守。其中有些人也认为饼和酒是神圣的,但并不认为饼和酒含有神圣之物是因为“饼”对应于天上爱与仁的神圣,“酒”对应于天上仁与信的神圣(3464, 3735节)。而那些既处于外在,同时也处于内在敬拜的人并不尊崇饼和酒,而是尊崇这些所代表的主;爱、仁与信的神圣皆源于祂。他们这样做并非出于教义,而是出于被他们融入生活的爱、仁与信。

属天的奥秘 #995

995.“都可作你们

995.“都可作你们的食物”表示人们将在这种享受中所获得的快乐。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每种享受不仅触动人,还像食物一样滋养他、维持他。没有快乐的享受不是享受,而是无生命的东西。享受从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存在并得其名。然而,快乐的性质决定了享受的性质。肉体和感官事物本身完全是物质的,无生命的和死的;但它们从源于按次序排列的内在事物的快乐中获得生命。由此清楚可知,内在事物的生命之性质决定了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之性质,因为快乐拥有生命在里面。只有包含来自主的良善的快乐具有生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从良善本身的生命中获得生命。因此,经上在此说“凡活着的爬行物,都可作你们的食物”,也就是说,可作为享受。
有些人认为,想要在来世幸福,就不应沉浸于肉体和感官的享受,而是要放弃这一切。他们声称,追求肉体和世俗的东西会妨碍人,阻止他过属灵的天堂生活。但那些如此思想,并且活在世上时自愿过悲惨生活的人,对事情的真相知之甚少。从来没有人被禁止拥有肉体和感官的享受,也就是拥有土地和财富的享受;在政府担任高级职务的享受;婚姻之爱,以及爱婴儿和儿童的享受;友谊和社交的享受;听觉享受,或甜美歌曲和音乐的享受;视觉享受,或多种多样的美丽事物的享受,如优雅合身的衣服,漂亮精致的房子和家具,美丽的花园,等等,它们的形状和色彩和谐搭配在一起给人带来快乐;嗅觉享受,或馨香气味的享受;味觉享受,或营养美味的食物和饮品的享受;触觉享受。事实上,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来源于内在情感的最外在或肉体情感。
内在情感是活的,都从良善和真理中获得快乐;而良善和真理则从仁和信中获得快乐,仁和信反过来又从主,因而从生命本身那里获得快乐;这就是为何情感和由此而来的享受是活的。由于真正的享受有这样的源头,所以任何人都决不可否认它们。事实上,当它们来自这个源头时,它们的快乐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快乐;相比之下,后一种快乐是污秽的。以婚姻之爱的享受为例,当这些享受来源于真正的婚姻之爱时,它们远远超越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享受,并且如此超越,以至于那些拥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实际上就住在天堂般的快乐和幸福中,因为它是从天堂降下来的。属于上古教会的人都承认这一点。而通奸者从淫行中所获得的快乐对这些人来说如此可憎,以致他们一想到它就吓得发抖。这清楚表明凡不是从生命的真正源泉,也就是主那里降下来的快乐是何性质。
再说一遍,人决不可否认上述享受;事实上,它们非但不可被否认,反而当来自它们真正的源头时,它们第一次成为真实的享受。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很多人在世时拥有权力、地位和财富,富有肉体和感官的一切享受,如今就在天堂被祝福和幸福的人当中。对他们来说,如今内在的快乐和幸福是活的,因为它们来源于仁之良善和对主的信之真理。由于幸福和快乐来源于仁和对主的信,所以他们从功用的角度,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来看待他们的一切享受。对他们来说,功用本身最令人快乐,他们的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由此而来(参看945节中所记载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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