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1.“约瑟就去追赶他哥哥们,在多坍找到了他们”表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这从“约瑟”和“他哥哥们”的代表,以及“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4669节);“他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分离之信的教会(4665, 4671, 4679, 4680, 4690节);“多坍”是指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如刚才所述(4720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这些话表示他发现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
为叫人们知道“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以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所教导的某些观念来加以说明。也就是说以下观念:人唯独因信称义;在这种情况下,一切罪都从他那里被抹除了;仅凭信,他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得救;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就连小孩子也能通过信得救;外邦人因没有信,故不会得救;此外还有许多其它观念。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属于唯信的基本原则的具体细节。不过,教会若承认信仰生活是它的基本原则,就会承认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因而承认仁与爱的行为;那么刚才所提到的这一切具体细节就会土崩瓦解;这个教会将承认重生,而非称义;论到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它也会承认,重生通过信仰的生活,而非与仁分离之信实现。它不会承认这时,一切罪都从人那里被抹除,而是承认蒙主的怜悯,他从罪中被撤回来,并被保守在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真理中;因此,这个教会将承认,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一切邪恶皆来源于人自己。它也不会承认人凭信仰甚至在生命最后一刻得救,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信仰生活得救。它不会承认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而是承认,如果人的生活不是能与天使在一起的那种,他就会自愿逃离天堂(4674节)。它不会承认小孩子能凭信得救,而是承认在来世,他们会被主教导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被接入天堂(2289-2308节)。它也不会承认,外邦人会因没有信仰而不得救;而是承认,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同在,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会被教导信之良善,同样被接入天堂。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渴望并相信这两点(2589-2604节)。许多其它具体细节也是如此。
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不可能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可能知道何为天堂。它会奇怪有人竟然说,死后生命的幸福和天堂的喜乐在于流入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神性,并且由此而来的幸福和祝福超出人的一切觉知。它还会奇怪,对这种流注的接受绝无可能被赋予没有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任何人。使人得救的,是信仰的生活;主在马太福音(25:31至末尾)和许多其它经文中所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何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经在末尾教导说:各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10648.“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表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这从“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随从列族的神,就行淫”是指与邪恶的虚假结合,因为“行淫”表示非法结合,“列族的神”表示邪恶的虚假。“神”表示虚假(4402e, 4544, 7873, 8867节),“列族”表示邪恶(10638节)。之所以说“邪恶的虚假由此产生”,是因为一切虚假都是从邪恶涌出来的。然而,并非由邪恶产生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确实是虚假,但在内在形式上却不是。因为虚假可以与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同在;但这些虚假里面有良善,这就使得虚假的邪恶被移除。因此,这种虚假在天使面前不显为虚假,而是显为一种真理;因为天使们看的是信的内层,而不是它的外层。这就是为何所有人,无论其宗教信仰如何,即便是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外邦人,只要他们以过良善的生活为自己的目的,将他们所接受的宗教教义视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就都能得救(参看2589-2604节)。
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行淫,或行淫”。这个词表示与真理的一种非法结合;“通奸”表示与良善的一种非法结合;因此,“行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通奸”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对真理的歪曲以下面三种方式发生:⑴一个人过着邪恶的生活,却又承认教义的真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邪恶就在真理里面,邪恶歪曲真理,因为邪恶从真理中驱散天上和神性之物,并植入地狱之物,由此产生歪曲。
⑵一个人一开始接受教义上的真理,后来又同意另一套教义的虚假;这种情况只发生在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身上,因为邪恶渴望并寻求虚假,急于抓住它当作真理。⑶如果一个在生活上陷入邪恶,在教义陷入虚假的人抓住属于另一套教义的真理,那么他也会歪曲真理,因为他承认真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只是为了某种利益、重要地位或名声而承认它们。
在圣言中,所有这些歪曲都被称为“淫行”和“淫乱”,因为“婚姻”表示一种合法的结合,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2727-2759节);因此,“淫行”表示一种非法的结合。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我在此仅从中引用这两段,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啊,你因你的名声就行淫,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行。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为自己在高处结彩,又在那上头行淫。你又将我所给你那华美的金银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你将给我所生的儿女祭献给它们。你的淫行岂是小事?你和你那肉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惹我发怒。你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足。于是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那迦勒底的贸易之地。(以西结书16:15-17, 20, 26, 28, 29ff)
同一先知书:
有两个女子,是一母所生的女儿,在埃及行淫,在年少时就行淫。阿荷拉就是撒马利亚,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阿荷拉在我之下行淫,恋慕她的爱人,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在他们身上放纵淫行。她的淫行从埃及时她就没有撇弃。因为她年幼时,他们和她同寝。阿荷利巴闹恋爱比她更甚,加增淫行在她姐姐的淫行之上;她恋慕亚述人,她添加淫行,看见迦勒底人的像。她的眼目一看见他们,就恋慕他们。巴比伦人就来到她那里,上了她爱情的床。(以西结书23:2-17)
也可参看其它许多经文,它们连同对它们以及上述两段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前文(2466, 89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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