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4.“趁他还没有走近他们,就同谋要害死他”表他们想要毁灭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这从“同谋”和“害死”的含义,以及“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同谋”是指由恶意所产生的欲望,因为凡人出于恶意所欲望的,都是他们密谋实现的目标;“害死”是指毁灭;“约瑟”是指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如前面反复说明的。由于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故我们说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在整个天堂,一切神性真理唯独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并无其它源头。凡从神性本身发出来的,都无法直接流入任何天使,因为它是无限的;只能间接经由主的神性人身流入。这也是主说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中保。
这人身甚至自永恒就存在,因为神性存在若非经由天堂流入,并在如此行时变成神性显现,就无法传给任何天使,更无法传给任何灵人,最无法传给任何世人。就神性本身而言,主是神性存在;就神性人身而言,主是神性显现(参看4687节)。然而,主的人身本身也无法从神性存在接受任何流注,除非这人身在祂里面变成神性;因为凡接受神性存在的,必也是神性。
由此可见,神性真理并非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而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且,那些鼓吹唯信,不过信仰生活的人在自己里面毁灭了这神性人身;因为他们以为,主的人身是纯人身,和其他任何人的人身没什么两样。因此,他们当中许多人否认主的神性,无论他们口头上如何信奉祂。但那些过着信仰生活的人则以谦卑的心屈膝跪拜主,将祂奉为他们的神和救主。当他们如此行时,祂的神性与人性不同且分离的教义就不会进入他们的脑海,如他们在领受圣餐时的情形。由此明显可知,对他们来说,主的神性人身就在他们内心,在他们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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