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735

4735.“不可流他

4735.“不可流他的血”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圣之物,如下文所述;因此,“流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因此,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主设立了圣餐,并明确说明,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在古人当中,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因此,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就是耶和华自己。因此,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肉”是指祂的神性良善(3813节),“血”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就不能被视为人身,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当天使显现(如我所看到的)时,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所以如刚才所述,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由于“肉”和“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如前所述,或也可说,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吃、喝”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再没有其它神圣,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表示这种神圣,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就如吃公绵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他们“吃肉喝血”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但“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11)
这论及主。“与你立约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圣灵”,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6:63)。
此外,“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篇72:14)
“宝血”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2:23,27,28;13:31,32;17:1,4,5);但此处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和神性真理,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因而与刚才所说的“立约的血”是一样的;关于这“立约的血”,在摩西五经中,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在百姓耳边念;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约书”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血没有其它含义,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此,当百姓分别为圣时,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如,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血被抹在坛的四角、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又抹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16,20;利未记8:15,19,23,30)。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其它一切献祭,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对此,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12:7, 13, 22; 30:10;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12:27)。
正如“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血”和“诸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这是因为“流无辜人的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因此,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血”。“血”和“诸血”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9)
又: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以西结书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就算为流人血;就像他了血。(利未记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血”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池、塘变成血的经文(出埃及记7:15-22)中;因为“埃及”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因而败坏、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变成血的“河”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108, 109, 3051节);“水”具有同样的含义(680, 2702, 3058节),“源泉”也是(2702, 3096, 3424节);“海”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经上还提到要“变为血”的“月亮”表示神性真理(1529-1531, 2495, 4060节)。由此明显可知,变为血的月亮、海、源泉、水、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3021

3021.“请把手放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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