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738

4738.“流便要救

4738.“流便要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把他送回父亲那里”表它可为教会争取它。这从“救(他)脱离他们的手”和“送回父亲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救(他)脱离他们的手”是指解救,如前所述(4732节);“送回父亲那里”是指为教会争取它;因为雅各,就是此处的“父亲”,代表源于古教会的犹太教,如前所述(4700, 4701节)。为这个教会所争取的,正是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因为如前所述,“约瑟”尤表这个真理。
为进一步了解这个真理,要知道,古教会承认它,初代基督教会也承认它。但后来,教皇的权柄如此增长,以至于能控制所有人的灵魂,并且高举自己,就像以赛亚书上所说巴比伦王所行的那样:“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或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到了这种时候,神性就从主的人身那里被夺走,也就是说,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就有了区分,并且彼此分离。
这种区分如何在某次公会上被裁定,也向我揭示了。我看见一些灵人出现在我左前方脚底那个层面,离我有一段距离。他们正在一起交谈,但我没有听见谈的是什么。我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参与针对主的两种性质,即神性与人性作出裁决的公会之人当中的某些人。很快我就被恩准与他们交谈。他们说,那些影响力最大,地位和权力高于其他人的人都聚在一个黑屋子里,在那里达成以下协议:神性与人性都应归于主;他们作了这样的决定主要是因为,若不这样,教皇的统治就无法维持。因为如果他们承认主与父为一,如祂自己所说的,就没有人会被承认为主在地上的代表人。当时,教会正在分裂,如果他们不作出这种区分,这种分裂就会推翻并毁灭教皇的权柄。为了强化这种捏造,他们还从圣言搜集证据,并说服参加公会的其他人。
这些灵人补充说,利用这种手段,他们就能在天上和地上掌权。他们从圣言知道,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被赐给了主;如果主的人身也被承认为神性,这种权柄就无法被归给任何代理人了。因为他们知道,人不可将自己等同于神;这种权柄本质上存在于神性,而非人身里面,除非神性被赋予这人身,正如神性后来被赐给彼得那样。他们继续说,当时教会的分裂者是一些具有敏锐洞察力的人;他们这样做就能平息这些人,还能巩固教皇的权柄。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捏造这种区分纯粹是为了掌控;因此,他们不想知道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赐给主的人身,因为这将证明,祂的人身也是神性。同样明显可知,被主赋予天堂钥匙的“彼得”不是指彼得这个人,而是指植根于仁爱的信仰;这种信仰唯独从主而得,因此是唯独属于主的一种权柄(参看创世记22章)。

属天的奥秘 #10645

10645.“不可向

10645.“不可向别神下拜”表要出于信和爱唯独敬拜主。这从“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指崇拜和敬拜。之所以要唯独敬拜主,而不是别人,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用来表示主(参看9315, 9373节提到的地方);还因为主是天地之神,并且是独一的神(9194节)。之所以说要以“信和爱”来敬拜主,是因为对主的敬拜要么源于信,要么源于爱。源于信的敬拜被称为符合真理的敬拜,因为真理属于信;源于爱的敬拜被称为源于良善的敬拜,因为良善属于爱。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以信敬拜主,而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以爱敬拜主。
  不过,必须在此说一说以信和爱敬拜主是什么样。许多人以为,当他们相信教会的教义事物时,就是以信敬拜主;当他们爱主时,就是以爱敬拜祂。然而,对主的敬拜不仅仅在于信,也不仅仅在于爱;相反,它在于按照祂的诫命生活;因为如此行的人,也唯独他们才是那信主爱主的人。其他人都说,他们信主,但其实并不信祂;他们也可能说他们爱主,但其实并不爱祂。唯有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信主爱主,原因在于,主不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却没有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只在有对真理的理解,加上对真理的意愿的地方。事实上,在一个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之前,真理不会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此外,主也与一个人同在于他那源于良善的真理中;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一个人意愿,并由此而实行的真理,而不是他理解,却没有意愿它们而实行的真理。事实上,没有意愿而实行是虚伪的,因为它们是行在世人面前,而不是行在主面前。
  此外,主不与空有一外壳的人同住,也就是说,不与一个不知道并实行祂的真理之人同住。主与人同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此人所意愿并实行的真理中;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与人同在的教会,并构成与他同在的天堂;简言之,它们使主自己住在他里面。
  人们若权衡一下这个问题,仅凭理性就能发觉事实就是这样;他们能看出,一个人的理解力是通过真理形成的,他的整个意愿是通过良善形成的。因为宇宙万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被造是为了接受真理,人的意愿被造是为了接受良善。一个人所相信的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以快乐充满一个人的良善被称为“爱之良善”。由此可见,形成理解力的信之真理是什么样,以及形成意愿的爱之良善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一个人是什么样;因为人之为人,凭的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如果神的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构成他的信,成为其爱的组成部分的良善形成他的意愿,那么可推知,此时天堂便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主与此人同住,如同住在祂的天堂里。因为构成理解力的神性真理和构成意愿的神性良善来自主,或说属于主;属于主的事物就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主就是以信之真理充满一个人的理解力;爱主就是以爱之良善充满一个人的意愿;这些事只能通过从主学习真理,意愿并实行它们而实现。无论你说意愿并实行,还是说热爱,意愿都一样;因为一个人会去意愿他所爱的,去热爱他实际所意愿的。
  由此可见,什么叫以信和爱敬拜主。其性质就是如所描述的那样,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意愿或渴望拯救所有人。祂意愿或渴望拯救一个人就是祂意愿或渴望把他引向祂自己,引向天堂。这一切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主在他里面;而主根本不可能在他里面,除非是在诸如住在他里面的来自祂自己的那类事物里面。这些事物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是此人以信和爱所遵行的祂的诫命;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存在于一个人里面,或能存在于他里面来接受主与天堂。天堂本身也不是由任何其它东西构成的。
  信主爱主就在于遵行祂的诫命,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行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家。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 23-24)
  别处:
  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住在我的爱里。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9, 10, 14)
  关于仁与信的教义就教导了所要遵守,并必须照之生活的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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