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50.“犹大对他的兄弟们说”表教会中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败坏者。这从“犹大”的代表和他的“兄弟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3654, 3881节),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反对一切良善,如下文所述;他的“兄弟们”是指教会中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犹大”在此之所以代表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正面意义上代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邻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与主联结得最紧密,故在至内层天堂,在那里处于纯真的状态。正因如此,他们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完全是爱的可见形式。其他人无法接近他们,因此当被差往其他人那里时,他们被其他天使围绕,从他们所放射出的爱之气场通过这些天使得以缓和。否则,这气场会使他们被差往的那些人陷入昏厥;因为他们的爱之气场甚至刺透人的骨髓。
“犹大”因在正面意义上代表被称为属天的这爱或这爱之良善,故在反面意义上代表反对属天良善,因而反对一切良善的那类事物。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具有双重含义,即一个正面意义和一个反面意义。从正面意义可以得知反面意义的品质,因为凡包含在反面意义中的,都与包含在正面意义中的截然对立。
爱之良善总体上分为两类,即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与属天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自我之爱的邪恶;与属灵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尘世之爱的邪恶。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反对一切良善,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则不那么反对。在圣言中,“犹大”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以色列”代表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其原因在于,“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
地狱也照着这两种爱来划分。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反对一切良善的人住最深处,因而住在最可怕的地狱;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因不那么反对一切良善,故住在不那么深的地狱,因而住在不那么可怕的地狱。
自我之爱的邪恶并不像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是一种优越感的表现,也就是所谓的傲慢;确切地说,它是对邻舍的仇恨和由此产生的强烈报复欲,以残忍为乐。这些就是自我之爱的内在特征。它的外在特征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之人的厌恶。它的这些外在特征有时还伴随着明显的优越感或傲慢,有时则没有。因为以这种方式仇恨邻舍的人内在唯独爱自己,并且只爱他视之为与自己构成一体的那些人;因此,他唯独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在他们里面爱自己。
这就是那些“犹大”在反面意义上所代表之人的品质。犹太民族从一开始就陷入这种爱,因为他们将全世界所有人都看作是最卑贱的奴隶,与自己相比一文不值,还仇恨他们。更重要的是,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没有将他们联结起来时,他们甚至以同样的仇恨迫害他们的同伴和兄弟。这种秉性仍留在这个民族当中,只是他们现在勉强住在异国他乡,故将其隐藏起来。
10737.然后,他们被问到自己对神持有什么样的观念。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没有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而是想象为在人的形式之下的一位可见的神;他们以这种方式认识祂,不仅是因为内在的觉察,还因为祂曾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访客,包括传教士的观念,真的把神想象为一位不可见的神,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不可见的东西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我意识到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任何不可见的事物都缺乏形式,因而没有具体的品质;没有形式和品质的观念要么消散,要么降至自然界可见事物的层次。听完全这些话,我被引导对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来自我们地球的许多人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古人并不以其它方式思想祂。于是我告诉他们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在我们的圣言中所提到的关于他们的事,即:这些人看见了在一个人的形式之下的神,当看见祂时,他们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称祂为耶和华。我说,他们也是出于一种内在觉察而承认祂是宇宙的创造者的;但如今,这种内在觉察已经在基督教界消失了,只在简单的信仰者中间还有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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