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关于与大人的对应(续)
此处关于味觉和舌头,以及脸与大人的对应关系
4791.舌头提供了通向肺和胃的入口,因而可以说代表了通向属灵和属天事物的前院;之所以通向属灵事物,是因为它服务于肺,并由此服务于言语;之所以通向属天事物,是因为它服务于向血液和心脏供应养分的胃。因为肺对应于属灵事物,心对应于属天事物(参看3635, 3883-3896节)。所以,一般来说,舌头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或对应于大人中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后来处于对源自真理的良善的情感之人。因此,那些热爱主的圣言,渴望从圣言获得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之人就属于这个区域。然而,他们彼此不同,因为有的属于舌头本身,有的属于喉和气管,有的属于咽喉,有的也属于牙龈,而有的属于口唇。因为即使人里面最小的一部分也无不具有一个对应。
我经常蒙允许通过经历得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属于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这个区域。有一次,他们明显进入我的舌头,又有一次进入我的口唇;我被允许和他们说话。我还注意到,有的对应于舌头和口唇的更内在部分,而有的则对应于更外在部分。有些人只有对外层真理的情感,没有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因而只接受外层真理,不接受内层真理,尽管他们并不排斥后者。我在舌头的外层部分,而非内层部分感觉到这些人的活动。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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