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7.情感状态的变化活生生地显现在天使的脸上,当他们在自己的社群中时,就处于自己的脸;但当他们进入别的社群时,他们的脸就照着对该社群的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而发生变化。然而,他们自己那真正的脸如同一个平面或基本面,在所发生的这一切变化里面可以被辨认出来。我曾亲眼目睹过与他们所交流社群的情感相一致的连续变化,因为每一位天使都在大人的某个区域中,因而与处于同一区域的所有人有普遍而广泛的交流,尽管他自己也在他所具体对应的该区域的一个部分中。我见过他们通过从情感这一极变到另一极而使自己的脸发生变化;然而,我发现他们的脸总体上保持不变,以便主导情感在他们的每一个
变化中闪耀出来。因此,他们的脸全方位地展现全部情感。
更为神奇的是,情感从幼年到成年所经历的变化也通过脸的变化来展现。我被允许看到幼儿的东西有多少能被保存到成年,正是幼儿的东西将人性本身赋予成年。因为外在形式的纯真就存在于幼儿里面,而纯真就是人性本身;事实上,纯真可以说是爱与仁能从主流入其中的基本属性。当人正在重生,变得智慧时,外在的幼儿纯真就变得内在。正因如此,真正的智慧只居于纯真(参看2305, 2306, 3183, 3994节);而且,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拥有某种纯真,正如主所说:]
你们若不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马太福音18:3;马可福音10:15)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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