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799

4799.来自另一个

4799.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该星球在别处有所描述)曾与我同在,他们的脸不同于我们地球人的脸,是突起的,尤其嘴唇周围,而且很灵活。当我与他们谈论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彼此交往的性质时,他们说,他们主要通过脸的变化,尤其嘴唇周围的变化彼此交谈;他们通过脸上眼睛周围的部分来表达情感,以便他们的同伴不仅能充分理解他们正在思想什么,还能充分理解他们正在意愿什么。他们还尝试通过进入我的嘴唇,利用嘴唇周围的各种折叠和扭曲向我证明这一点。但我无法接受这些变化,因为我的嘴唇从小就没有接受过训练,不能在那里做出这样的动作。尽管如此,我还是能通过他们向我传达的思维确定他们所说的话。然而,通过嘴唇大体表达言语的可能性,从存在于嘴唇并交织在一起的多重系列肌肉纤维向我清楚显明。这些肌肉纤维若被解开,从而没有任何缠结地自由行动,就能在那里产生许多变化;这些变化那些其肌肉纤维挤压在一起的人所不知道的。
这些灵人的言语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他们不能伪装,也就是说,不能想一套,脸上却表现出另一套。事实上,他们彼此生活在如此的真诚中,以致他们根本不向自己的同伴隐瞒任何事。因为这些灵人立刻就知道他们在思想和意愿什么,也知道他们是哪种人,以及他们所行的;因为那些活在真诚中的人所行的,都居于他们的良心;因此,其他人一看见他们,就能发觉他们的内在表情或心性。
这些灵人向我表明,他们不会强迫脸,而是让它自由活动,不像那些从年轻时就习惯伪装,也就是说,说的、做的和所想、所愿的不一样的人。
后者的脸紧绷着,随时准备照他们的狡诈所吩咐的发生变化。凡人想要隐藏的东西都会使他的脸紧绷起来;而当某种看似真诚的东西假装被展示出来时,它就不再紧绷,而是舒展。
当我阅读新约圣言关于主的内容时,现在所描述的这些灵人,以及一些基督徒出现了;我发觉这些基督徒内心怀有反对主的无礼思想,他们还想静悄悄地传达这些思想。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很惊讶他们竟具有这种品质,但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在世时口头上不是这样,心里却是这样。我补充说,有些像他们一样的人甚至还宣讲主;那时,他们能利用伪装的宗教热情将普通百姓感动到叹息不已,有时把他们感动到流泪。然而,他们根本没有将自己内心里的东西传达出来。听到这一切,来自另一个星球的灵人对于内层与外层,或思维与言语之间竟然如此巨大的差别感到震惊。他们说,他们完全不知道这种巨大差别;对他们来说,嘴上说的,或脸上表现的,若与内心的情感不一致,是不可能的;果如此,他们会被撕碎而灭亡。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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