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1.有一个灵人同我说话,他活在世上时比其他人知道更多信之外层真理,但没有照信的戒律生活。因为他只爱自己,与自己相比鄙视其他人,以为在天堂,他必是最高层的人物之一。他因具有这种品质,故对天堂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它如同世俗的国度。然而到了来世,他发现天堂和他原先想象的完全不同。事实上,当他得知,那些为首的,都不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那些自认不配怜悯,因而按照他们的功德,他们是末后的之人尤其如此时,非常愤慨,便抛弃了肉身生活期间作为其信仰一部分的观念。他不断努力向那些属于舌头区域的人施暴,我蒙允许一连数周觉察他的努力,由此也得以知道那些对应于舌头之人的身份和性质,以及那些反对他们之人的身份。
9637.“一个板宽一肘半”表源于它的真理,其量足以实现联结。这从“一肘半”的含义清楚可知,“一肘半”是指完整或完全之物(参看9487-9489节),因而也指足量,因为这是完整或完全的东西。这真理之所以源于它,也就是源于“皂荚木作的板”所表示的良善(9634, 9635节),是因为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良善没有真理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真理没有良善则无法存在,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存在。赋予良善的形状能使这良善显现或被看见,赋予真理的存在则使这真理拥有真实的存在。它们就像火焰和光;火焰没有光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因此,它发出光,以使自己显现或被看见;光没有火焰则不存在。人的意愿和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意愿没有理解力就无法显现或被看见,理解力没有意愿就不存在。爱和信的情况与良善和真理,或火焰和光,或意愿和理解力的极为相似。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植根于爱的信;人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此外,爱是生命的火焰或火,信是生命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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