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38章
最后的审判(续)
4807.在前一章头几节(4661-4664节),我们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5:31-46)中所说关于审判的话,也就是对在那里被称为绵羊和山头的善人与恶人的审判。这些话的内义尚未得到解释;不过,现在我们会在本章和接下来几章的头几节予以解释。从这些解释将清楚看出,在这个比喻中,最后的审判不是指世界末日,那时死人第一次复活,并聚集在主面前受审判;而是指每个人离开尘世进入来世的这个点就是审判他的时间;这才是审判的意思。然而,这一事实从字义看不出来,只能从内义看出来。主之所以以这种方式说话,是因为祂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如在旧约和新约的其它地方一样。因为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说话,就是用同时向尘世和天堂,也就是向世人和天使说话。这种话语因具有普遍性,故是神性,因而于圣言是合适的。所以,那些在尘世只对世俗事物感兴趣的人并不明白主在此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只是认为所有人将在同一个时间复活,甚至认为那时主将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向聚集起来的人说这些话。而那些对属天事物感兴趣的人则知道,每个人复活之时,就是他死亡之时,主在比喻中所说的话表明:每个人将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因此每个人都自带对他的审判,因为他带着自己的生活。
9717.“这坛要四方的”表因此而为公义之物。这从“四方”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方”是指公义之物,如下文所述;“坛”是指主和敬拜主的代表性事物,因此,“这坛要四方的”表示主里面,因而敬拜里面的公义之物。当包含在敬拜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来自主,而非来自人时,这敬拜就被称为“公义的”;因为唯独主是公义之物的源头(参看9263节)。“四方”表示公义之物,这一点来源于来世的代表。在那里,良善呈现为圆形,被称为“公义”的外在人的良善呈现为方形。然而,真理和正确的观念却呈现为线形和三角形。正因如此,“四方”表示公义之物;“香坛要四方的 (出埃及记30:2)、“胸牌要四方的”(出埃及记28:16)也是如此;“新耶路撒冷是四方的”(启示录21:16)同样如此。那里的“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这教会将要取代我们当今的教会;它是“四方的”表示它的外在良善,即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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