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3.“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表此时的一种觉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这是一种虚假。这从“说”、“作了妓女”和“儿媳”的含义,以及“他玛”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觉知,如前所述(4892节);“作了妓女”是指虚假(2466, 2729, 3399, 4865节);“他玛”是指代表性教会的内在,如前所述(4864节);“儿媳”是指教会的真理(4843,4869节)。因此,“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这句话表示此时的一种觉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这是一种虚假。这一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4864-4866节),即:犹太民族出于其宗教表象将教会的内在仅仅视为一个妓女,将其讲道和由此而来的生活仅仅视为淫乱,因为那些仅局限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不会以任何其它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他们称虚假为真理,称真理为虚假。原因在于,没有人能唯独凭外在看到某事是假还是真,只能凭内在。必须有一个内在视觉能对外在视觉所看到的事物作出判断;为做出这类判断,内在视觉必须完全处于天堂之光。不过,除非此人拥有对主之信,并且这信引导他阅读圣言。
犹太民族局限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因而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这一事实从他们的教导明显看出来,即:仇恨敌人是可以的;也可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仇恨所有不属于其宗教表象的人。当以野蛮残忍的方式对待外邦人,也就是说,将他们所宰杀之人的尸体暴露出去,任由野兽或飞鸟吃尽,切割活人,用铁耙和铁斧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时,他们甚至以为他们正在取悦并事奉耶和华。此外,按照他们的教导,要几乎以同样的方式对待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宣称为敌人的盟友。由此很清楚地看出,他们的宗教表象中根本没有任何内在之物。如果那时有人告诉他们说,这种行为违背教会的内在,他们就会回答说,这是一个虚假。他们只局限于外在,完全不知道何为内在,并过着一种违背内在的生活;这一事实也可从主在马太福音(5:21-48)中的教导明显看出来。
865.“他放出一只乌鸦,乌鸦出去,飞来飞去”表示虚假仍制造麻烦。这从接下来所论述的“乌鸦”和“飞来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描述的是要重生的人经历试探后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信之真理像第一缕微光那样开始出现。这是一种虚假不断制造麻烦的状态,所以它类似于朦胧的夜色仍挥之不去时的曙光。故这种状态在此用“乌鸦”来表示。与属灵人同住的虚假,尤其在他重生之前,就像一片片厚厚的乌云。原因在于,他若不藉着圣言所揭示的事物,就不能知道任何信之真理;而圣言是以一种概括性的方式来阐述一切事物的;概述无非是片片云朵,因为每一个概述都包含成千上万个个体概念,而每个个体概念又包含成千上万个细节。构成个体概念的细节,就是那照亮概述的。这些从未揭示给人类,因为它们既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因而既不能被承认,也不能被相信。事实上,它们与支配人,并且人不会轻易同意被摧毁的感官幻觉相反。
属天人则完全不同,他从主获得感知,因为个体概念和这些概念的细节能被植入他。例如:真正的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这种婚姻代表了天上的婚姻,所以天上的幸福能在这样的婚姻中,但永远不可能在一个男人与数个妻子的婚姻中。属灵人从主的圣言知道这一点,默认它,从而获得一种良心,这种良心指示娶数个妻子是一种罪。但他的认识仅止于此。然而,属天人却感知到确认这一点的成千上万个细节,以致他一想到娶多个妻子,就不寒而栗。由于属灵人只知道大概,并且他的良心由这些大概知识形成,还由于圣言的概述适应感官幻觉,所以显而易见,无法被驱散的无数虚假会附着在他们身上,慢慢钻进去。这些虚假在此用“乌鸦出去,飞来飞去”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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