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5217.“这细弱的穗子吞了那七个又肥大又饱满的穗子”表没有用处的记忆知识驱逐了好的记忆知识。这从“细弱的穗子”、“又肥大又饱满的穗子”和“吞”的含义清楚可知:“细弱的穗子”是指没有用处的记忆知识,如前所述(5214节);“又肥大又饱满的穗子”是指信与仁的事物能被注入的记忆知识(5213节),因而是指好的记忆知识;“吞”是指驱逐,这与前面(5206节)论及母牛的“吃尽”是一样的。好的记忆知识被没有用处的记忆知识驱逐,或真理被虚假驱逐(参看5207节)。
这同样适用于灵界。凡虚假所在之处,真理就无法生存;反之,真理所在之处,虚假也无法生存。这一个会驱逐那一个,因为它们是对立面。原因在于,虚假来源于地狱,而真理来源于天堂。有时虚假与真理看似在同一个主体中;但在这种情况下,他里面并没有与真理对立的虚假,只有因使用而依附于这些真理的虚假。真理与虚假共存于其中的主体被称为“不冷不热”;虚假与真理混杂于其中的主体被称为“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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