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6200.我因一直(九年来没有间断)在灵人与天使的陪伴下生活,所以能仔细观察流注的性质。当我一直在思考时,我思想中的物质观念可以说就呈现在一个波浪状运动的中间。我注意到,这种波浪无非是由诸如已经与我正在思想的记忆中的那个主题粘附在一起的那类观念构成,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一个人的全部思维。不过,除了在中间呈现为一个物质观念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进入人的意识。我把周围的这种波浪比作属灵的翅膀,这翅膀有助于将此人正在思想的事从他的记忆中提升出来。这人由此就会意识到那事。波浪状运动在其中发生的周围材料包含无数与我正在思想的主题一致的事物。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住在更完美气场中的灵人从这些事就能知道我对于该主题所获知的一切。由此向我表明,灵人充分接受并吸收一个人所知道的一切,而只对他的欲望和情感感兴趣的魔鬼则接受并吸收属于其诸爱的方方面面。
举例说明这一点:当我想到我所认识的一个人时,此人的形像,就是诸如一提到一个人名字就会想到的那种形像,便出现在中间。我从小对于此人所曾知道和思想的一切则在他的形像周围,看上去就像上下翻动的鸟的翅膀。因此,诸如存在于我思维和情感中的此人的整个性质一瞬间就呈现在灵人面前。当我思想某个城市时,类似情形也会发生。灵人从周围这种波浪状的气场能瞬间知道我对于这座城市所曾看见并知道的一切。我的科学知识也是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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