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8481.“它就生虫”表它因此变成污秽之物。这从“生虫”的含义清楚可知,“生虫”是指产生某种污秽之物;因为虫子是从污秽、腐臭的东西中产生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存在于源于我们自我的良善中,好比一条虫子,因为它们的情况很相似;事实上,虚假也蚕食、因而折磨人。有两样事物构成地狱,正如有两样事物构成天堂。构成天堂的这二者是良善和真理,而构成地狱的这二者是邪恶和虚假。因此,天堂里的这二者构成那里的幸福;而地狱里的这二者则构成那里的痛苦。由虚假所造成的地狱里的痛苦被比作一条虫子,而由那里的邪恶所造成的痛苦则被比作火。这就是为何经上在以赛亚书中说: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每逢月朔、安息日,他们终将在我面前站立。那时,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以赛亚书66:22-24)
主在马可福音也说了这样的话:
在那里,他们的虫子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可福音9:44, 46, 48)
这论及欣嫩子谷(Gehenna或火坑)或地狱。在摩西五经中,虚假的污秽也被比作“虫子”:
你栽种修理葡萄园,却不得收葡萄,也不得喝葡萄酒,因为虫子把它吃尽了。(申命记28:39)
“葡萄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由邪恶所产生的虚假(6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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