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1.“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这从“承认”的含义清楚可知,“承认”是指肯定,这是因为他凭信物承认她所怀的孩子是他的。这段经文描述了这个民族的秉性,其秉性是这样:尽管这个民族将教会的内在弃如虚假,然而在接受这内在属于它的暗示时,他们仍接受并肯定它。那些如这个民族那样陷入爱的污秽,也就是陷入贪婪,同时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不能提升自己的心智,从其它角度而非自我看待真理。因此,当一个真理被归给他们自己时,他们肯定它。例如,他们若被告知,圣言本身是神性,包含天堂的奥秘,以及诸如只能被天使理解的那种奥秘,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把圣言看成是他们自己的,圣言是为了他们,在他们中间,在字面上与他们有关。但是,若奥秘或属灵真理本身被透露给他们,他们就会拒绝它们。
他们若被告知,其教会的仪式本身都是神圣的,就肯定这个真理,因为他们将这些仪式看成是他们自己的。但他们若被告知,那些神圣事物居于内,然而却脱离这些仪式,就会否认。再如,若他们被告知,犹太教会是属天的,以色列教会是属灵的,并且若有人真的向他们解释何为属天的和属灵的,他们也会肯定这一点。但他们若被告知,这些教会之所以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因为它们里面的一切细节都代表属灵和属灵之物,这种代表关注实际事物,而非这个人,他们就会否认它。又如,他们若被告知,摩西的杖拥有来自耶和华的权能,因而拥有神性大能,就会肯定这一点,称其为真理。但他们若被告知,这种权能不在这杖上,只在神性诫命中,就会否认这一点,并称其为虚假。
他们若被告知,摩西所举的铜蛇医治了那些被蛇所咬的人,因而这个东西是奇迹,就会肯定它。但他们若被告知,它里面并没有医治或异能,这些都出于它所代表的主,则会否认它,称其为虚假(对比各处经文关于蛇的记载和阐述,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约翰福音3:14,15)。他们在被告知的其它一切事上的反应也是如此。这些就是“犹大承认”所表示的事,并且就这个民族而言,犹大所表之物与“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相结合。由于这就是这些事物的性质,所以犹大亲近他,不是像一个近亲属亲近已故丈夫的妻子,而是像一个嫖客亲近一个妓女。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4416.在来世,灵人的品质从他们所在的光明显可知,因为如前所述,他们藉以看见的光就对应于他们藉以领悟的光。那些认识真理,也已经确认过它们,却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看似居于雪白的光中,但像冬光那样寒冷。当他们靠近那些居于天堂之光的人时,他们自己的光就彻底变暗,变成漆黑。当他们远离天堂之光时,就有一种像硫磺发出的那种劣质黄光取而代之,他们本人在这光中看似幽灵,他们的真理看似缥缈的影子。因为他们的真理伴有虚假的信仰,这种信仰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信真理,仅仅因为他们能由此赚得地位、利益和名声。真理是什么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只要接受它就行。
然而,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则看似居于炭火所发出的劣质光中;这光在接受天堂之光时,就彻底变得幽暗。不过,这些人藉以看见的光照着他们所陷入的虚假与邪恶而各不相同。由此还能看出为何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拥有发自诚心的对神性真理的信仰;因为他们就居于充满烟雾的光中,当天堂之光照在上面时,这光就向他们变暗,以致他们既无法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又无法用自己的心灵看见。与此同时,他们还会遭受极度痛苦,有些人则陷入一种无意识状态。正因如此,恶者绝无可能接受真理,只有善者才能接受。
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无法相信他竟然在这样劣质的光中,因为他看不见他的灵所在的光,只看见他的眼睛视觉所在,以及他的属世心智由此所在的光。他若能看见其灵的光,并能发现倘若来自天堂的真理与良善之光真的流入其灵之光,这光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么就会清楚知道他距离接受属这光的事物,也就是信的事物何等遥远,距离吸收仁爱的事物更是何等遥远,因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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