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3.“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表因为外在就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从前面的解释清楚可知,即:他玛不能被给示拉,也就是犹大的儿子,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关于丈夫弟兄本分的律法,就会有像一个妻子与其丈夫那样的结合。而存在于他所要代表的犹太民族当中的宗教表象不是像丈夫那样的结合,而是像公公与儿媳,如同与一个妓女那样的结合。
3734.“又给我食物吃”表示甚至到了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程度。这从“食物”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食物”是指来自主的一切属天和属灵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276, 680, 1798, 2165, 2177, 3464, 3478节);“吃”是指交流,变成自己的,并结合(2187, 2343, 3168, 3513e, 35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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