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2.“染过两次的线拴在他手上”表她在它,即在能力上面作了一个记号,“染过两次的线”表良善。这从“拴在手上”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拴在手上”是指在能力上面作一个记号,因为“手”表示能力(4920节);“染过两次”是指良善,尤指属灵良善。“染过两次”之所以表示属灵良善,是因为它是朱红色的;在来世,每当有人看见朱红色时,它都表示属灵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事实上,来世可见的一切颜色都表示与良善并真理相关的某种事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产物,而天堂之光本身是来自主之神性的智慧和聪明。这光的变化或修饰就是随之智慧和聪明,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变化,也可说修饰。在天堂,光是从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流出的,而主在那里显为一轮太阳(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225, 3337, 3339, 3340, 3485, 3636, 3643, 3862, 3993, 4180, 4214, 4302, 4405, 4408, 4413, 4415, 4523-4533节)。颜色来自这个源头,它们是那光、因而是那聪明和智慧的变化和修饰。对此,可参看前文(1042, 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677, 4742节)。
至于“染过两次(经上或译为朱红)”表示属灵良善,这从圣言中提及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你凄凉的时候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这样标致是枉然的!恋爱你的藐视你。(耶利米书4:30)
这论及犹大。“穿上朱红衣服”表示属灵良善;“佩戴黄金装饰”表示属天良善。撒母耳记下: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且吩咐将这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18,24)
此处“将这弓歌教导”表示教导爱与仁的教义,因为“弓”表示这教义;“穿朱红色的美衣”和前面一样,表示良善;“使衣服有黄金的妆饰”表示属天良善。
由于这是“染过两次或朱红色”的含义,所以经上吩咐朱红色线要用到帐幕的幔子,幔子,帐幕的门帘,院子的门帘,将要被摆上的陈设饼的桌子,亚伦的圣衣,如以弗得、决断的胸牌、以弗得袍子的底边,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用十幅幔子作帐幕。这些幔子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出埃及记26:1)
你要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幔子。(出埃及记26:31)
你要拿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
院子的门当有帘子,要拿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用绣花的手工织成。(出埃及记27:16)
起营的时候,他们要在陈设饼的桌子上蒙朱红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民数记4:5,7,8)
你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用巧匠的手工作以弗得。在带子上也一样。(出埃及记28:6,8)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样的作法,用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作成。(出埃及记28:15)
以弗得袍子周围底边上,要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作石榴。(出埃及记28:33)
由于会幕与约柜代表天堂,故经上吩咐用上述颜色,它们依次表示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其中:“蓝色、紫色”表示属天良善与真理,“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表示属灵的良善与真理。凡相信圣言是神圣的人都能认识到,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具有某种含义;凡相信圣言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它是主通过天堂降下来的人都能认识到所表示的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经上同样吩咐长大麻风得洁净的时候,要用香柏木、朱红色线,并牛膝草(利未记14:4,6,52);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要丢在烧红母牛的火中,由此预备除污秽的水(民数记19:6,9)。
在启示录,同样的词描述了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的污秽。(启示录17:3-4)
祸哉,祸哉,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1182, 1283, 1295, 1304, 1306-1308, 1321, 1322, 1326节),在此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这就是“巴比伦”。在旧约的先知书中,“巴比伦”描述了对良善的亵渎,“迦勒底”描述了对真理的亵渎。
“朱红色”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属灵良善对立的邪恶,如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朱红”之所以表示这邪恶,是因为“血”因其红色而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属灵良善,或对邻之仁,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仁所施的暴力。
9397.“向百姓耳中读”表为了倾听和服从。这从“读”和“耳边”的含义清楚可知:“读”是指为了倾听,因为读某样东西,是为了叫人能听见、觉察并服从它,也就是听从它;“耳边”是指服从,因为“耳”和“听”都表示服从(参看2542, 3869, 4551, 4652-4660, 5471, 5475, 7216, 8361, 8990, 9311节)。
由于“耳”不仅表示听见并留意,还表示服从,所以在圣言中,经上常提到向百姓“耳中”说,向百姓“耳中”读,但没有提到在他们面前说、读,或说给他们、读给他们,如在下列经文:
我向你耳中和众民耳中所说的这话,你应当听。(耶利米书28:7)
撒母耳记:
他们向百姓耳中说这话。(撒母耳记上11:4)
同一先知书:
求你容婢女向你耳中讲话。(撒母耳记上25:24)
士师记:
你要向这百姓的耳中宣告说。(士师记7:3)
出埃及记:
要向百姓的耳中说话。(出埃及记11:2)
申命记:
以色列哪,我今日向你们耳中所说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申命记5:1)
又:
我好向他们耳中说这些话。(申命记31:28)
又:
摩西向百姓耳中说这歌的一切话说。(申命记32:44)
列王纪:
王就向他们耳中读约书里面一切的话。(列王纪下23:2)
耶利米书:
他们对他说,请你坐下,向我们耳中读它。巴录就向他们耳中读它。(耶利米书36:15)
路加福音:
耶稣向百姓的耳中讲完了这一切的话。(路加福音7:1)
由于“耳”和“听”表示接受、留意并服从真理,因而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信仰,所以主多次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 14:35)。由于“聋子”,也就是“听不见的人”在灵义上表示那些不信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因而没有对它的觉知(6989, 9209节),因此,主在医治耳聋之人的时候,“就用手指头探他的耳朵,说,以法大!就是说,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马可福音7:32-35)。主所行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教会的状态(参看8364, 90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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