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7.“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表它的性质,也就是说,真理与良善表面分离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性质本身由“法勒斯”来表示,因为在原文,“法勒斯”表示一个“缺口”。
5844.“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上去见我父亲呢”表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将没有内层真理。这从以色列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以色列,即此处的“父亲”,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如前所述;便雅悯,即此处的“童子”,是指内层真理,如刚才所述(58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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