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7.“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表它的性质,也就是说,真理与良善表面分离的性质。这从“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起名”是指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性质本身由“法勒斯”来表示,因为在原文,“法勒斯”表示一个“缺口”。
732.创世记7:5.挪亚就照着耶和华所吩咐他的一切行了。可参看创世记6:22,那里两次提到挪亚“行”了;而此处只提到一次;并且那里用的是“神”这个名,而此处用的是“耶和华”。原因在于,那里论述的是理解力的事物,而此处论述的是意愿的事物。理解力的事物将意愿的事物视为与自己不同且分离;而意愿的事物将理解力的事物视为与自己结合,或如同一体;因为理解力来自意愿。这就是为何那里两次提到他“行”了,而此处只提到一次,这也是为何那里用的是“神”这个名,而此处用的是“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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