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6.一些灵人活在肉身时吸收了这种观念:人不必关心那些涉及内在人的事物,因而不必关心属灵事物,只关心那些涉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事物就可以了。他们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更内在性质的事物妨碍了他们生活的快乐,造成不适。他们作用于我的左膝,前面略高于膝的地方,还作用于我的右脚底。我在他们所居之地与他们交谈;
他们说,他们活在肉身时所持的观点是:只有外在事物是活的,他们不明白何为内在事物。所以,他们只知道属世之物,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于是,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已经通过这种思维方式把若他们承认内层事物,因而允许它们进入其思维观念,就能从灵界流入的无数事物拒之门外。
我还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人的每一个思维观念中都有无数事物;这些事物在人,尤其属世人看来,无非是一个简单的整体;而事实上,其中有无限事物从灵界流入,并在属灵人里面产生卓越的视觉能力,他凭这视觉能力能看到并发觉某事物是否是真理。而且,由于这些灵人怀疑他们所听到的,所以这事便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他们说明了。一个观点被呈现给他们,他们将这个观念仅仅看作一个简单的整体,因而看作一个模糊的点(像这样的代表在天堂之光中很容易被产生)。当这个观念被打开,同时他们的内视也被打开时,一个通向主的整体就显现出来了。他们还被告知,良善与真理的每一个观念都是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它是整个天堂的一个形象,因为它来自主,而主是天堂的全部,或被称为天堂的本质真实。
9716.“长五肘,宽五肘”表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这从“五”、“长”和“宽”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同等,因为当两个维度彼此相同时,如此处的长和宽,所表示的是同等。坛的长和宽之所以都是五肘,是因为“五”与“十”、“一百”、“一千”所表相同;这些数字都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则表示无限之物。“五”也具有大致相同的含义,因为复合数与构成它们的简单数所表相同,简单数因此类似于它们的复合数(5291, 5335, 5708, 7973节);“十”、“一百”和“一千”表示大量、全部,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2636, 3107, 4400, 4638, 8715节);“五”也是(5708, 5956, 9102节);当论及神性时,“一千”表示无限之物(2575节)。“长”是指良善(1613, 9487节);“宽”是指真理(1613, 3433, 3434, 4482, 9487节)。由此明显可知,“长五肘,宽五肘”表示由良善和真理同等构成。当真理补足良善,良善补足真理时,因而当良善和真理行如一体,形成一个婚姻,如主使它们在天堂里如此时,就说“良善和真理同等”。这一点可通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来说明。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也就是当人感觉真理是良善补足物,良善是真理的补足物时,他就同等地享有良善和真理。此外,理解力致力于感知发自良善的真理,意愿则致力于感知存在于真理里面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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