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55.从下文明显看出这些话包含什么。首先要知道,此处所列举的行为是依次的仁爱行为。没有人能看出这一点,除非他了解圣言的内义,也就是说,除非他知道“给饥饿的人吃、给口渴的人喝,收留客旅,给赤身露体者穿,看顾病人,来看在监里的人”表示什么。凡只根据字义思想这些行为的人会以为它们是指外在形式上的善行,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而事实上,所描述的每个行为都含有某种秘密事物,也就是神性,因为它来源于主。但如今这秘密不被人理解,因为现今没有仁爱的教义。事实上,人们将仁与信分离后,与仁有关的教义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与信有关的教义被发明出来,并被人接受;而这种教义根本不教导何为仁爱,何为邻舍。
存在于古人当中的教义教导仁爱的一切属和一切种,以及谁是当施以仁爱的邻舍,一个人如何成为有别于他人的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的邻舍,因而在针对不同的人时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施以仁爱。古人还对邻舍分门别类,并赋予它们以名称,称有些人为穷人、穷乏人、患难的、困苦人;称有些人为瞎子、瘸子、残疾人,以及孤儿、寡妇;称有些人为饥饿的、口渴的、寄居的或客旅、赤身露体的、患病的、被捆绑的,等等。他们根据这些分类知道当向这个人尽什么义务,当向那个人尽什么义务。但如前所述,这些教义都消亡了,对圣言的理解也与它们一道消亡了,以至于如今人们只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穷人”、“寡妇”和“孤儿”是指字面上所指的那些人。当经上提及饥饿的、口渴的、寄居的或客旅、赤身露体的、患病的、在监里的人时,情形也一样。但事情的真相是,这些名字用来描述仁爱,即仁爱就其本质而言应是什么样,在仁爱的生活中施以仁爱应是什么样。
1530.圣言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事实就是如此;如当主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现时,因为那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祂以这样的方式向他们显现的唯一原因是,他们的内在视觉已经打开。先知书也证实了这一点,如以赛亚书论到主在天上的国度时说: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启示录论到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主的国度时说: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又: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此外,当主向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个长老显现时,经上说: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由于主的属天和属灵品质在天使的外在视觉面前显为太阳和月亮,所以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表示属天之物,“月亮”则表示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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