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3.“约瑟”表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这从“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瑟”是指来自理性层的属天-属灵人(4286节)。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故约瑟代表主的内在人。凡生而为人的人既是外在的,也是内在的。他的外在人就是那能用眼睛看到的,他凭这外在人与其他人来往,所行的适合自然界。而内在人是那不能用眼睛看到的,人凭这内在人与灵人并天使来往,所行的适合灵界。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也就是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以便天堂能通过人与世界联结。因为天堂经由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并凭这流注获得对存在于世界之物的觉知;而存在于世界的外在人同样凭这流注获得对存在于天堂之物的觉知。人正是为这个目的而如此被造的。
主的人身也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为祂乐意像其他人那样出生。外在,也就是祂的外在人由“约瑟”来代表,后来由“以色列”来代表;而祂的内在人由“约瑟”来代表。这内在人就被称为来自理性层的属天-属灵人;或也可说,主的内在,也就是人身,是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论述约瑟的本章和接下来的几章在内义上就论述了该层,以及对它的荣耀。不过,前面(4286, 4585, 4592, 4594节)早已解释了何为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即:它在来自属世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之上,该层由“以色列”来代表。
事实上,主像其他人那样出生。但众所周知,凡生而为人的人都从父母那样获得自己的组成成分,他从父亲那里拥有其至内层,但从母亲那里拥有其外层,也就是包括这至内层的事物。也就是说,无论他从父亲那里所得来之物,还是从母亲那里所得来之物,都因遗传的邪恶而遭到玷污。但主的情况不是这样:祂从母亲那里所得来之物同样有诸如存在于其他任何人里面的那种遗传性在里面;但祂从父亲,也就是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却是神性。所以,主的内在人不像其他任何人的内在人;因为祂的至内层是耶和华。因此,这就是那居间层,被称为来自理性层的属灵层的属天层。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会有详述。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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