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4.“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表来自那里的良善成了它自己的。这从“饭”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饭”是指良善(276, 680, 3478, 3735, 4211, 4217, 4735节);“吃”是指变成自己的(3168, 3513e, 3596, 3832, 4745节)。他“除了自己所吃的饭,别的事一概不知”表示只接受良善。有人或许以为当良善将真理变成它自己的时,它是将系信之真理的那种真理变成了它自己的;而事实上,它是将真理之良善变成它自己的。不为功用的真理确实能靠近,但不会进入。真理所带来的一切功用都是真理的良善。不为功用的真理会被分开;其中有的被保留下来,有的则被抛弃。被保留下来的真理是诸如以多少有点遥远的方式通向良善的那种,实际上是真正的功用。而那些被抛弃的真理不会通向良善,也不会与良善联结。一切功用最初都是教义的真理,但随着它们发展,却变成了良善。当人照这些真理行动时,它们就变成了良善,因为将这种性质赋予这些真理的,是此人的实际行为。一切行为皆源于意愿,意愿本身就是那使最初作为真理存在之物变成良善的。由此明显可知,在意愿中,真理不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带来幸福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因为后者影响人生命的基本成分,赋予它内在的快乐或幸福,在来世则赋予被称为天堂喜乐的幸福。
10618.“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神性仁慈。这从“长久忍耐不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是指祂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因为“长久忍耐”表示长期容忍和忍受,而“发怒”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邪恶。当论及耶和华时,“发怒”之所以表示一个人的邪恶,是因为发怒的,是邪恶,从来不是良善;邪恶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从来不是存在于主里面的东西;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尽管如此,愤怒还是被归于主,因为当一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由于邪恶而受到惩罚时,在他看来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示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故可推知,这句话表示神性仁慈。
关于愤怒,要进一步知道,邪恶会发怒,但良善从不发怒;因为发怒就是向别人意愿邪恶,这是良善永远不可能做的事,因为良善在于向别人意愿良善。一切邪恶都含有敌意、仇恨、报复和残忍在自己里面;邪恶就在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当中获得自己的快乐。此外,邪恶仇恨良善,因为良善反对它的快乐。因此,当邪恶无法伤害良善时(邪恶总是试图如此行),它首先会感到恼怒,然后就会发怒。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一个邪恶的人,意思都一样,因为邪恶存在于这人里面,如同存在于它的主体里面。邪恶因以这种愤怒的方式反对良善,故也如此反对神性;因为一切良善由于来自神性,故是与人同在的神性。这解释了为何一个邪恶的人总是向神性发怒,尽管表面上当着别人的面,他说得好像他不是。
他之所以如此说话,要么是因为假冒为善,要么是因为他希望神性在一切事上都迎合他,给他凡他想要的,甚至为了他而向他所仇恨的一切人报仇雪恨。但是,一旦他看到这一切没有发生,尤其是如果他本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受到惩罚,他就会向神发怒,并且如此愤怒,以至于弃绝神,从心里诅咒祂。这一事实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那里,一个人照他的内在想法和愿望行事,而不是像在世时那样照他的外在伪装行事。在来世,惩罚附属于邪恶,可以说天生就在邪恶里面。“怒气”是指邪恶(参看6358, 6359节);怒气和邪恶被归于神,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存在于人里面,邪恶根本不来自神(9306, 10431节);邪恶自带惩罚(1857, 8214, 8223, 8226, 90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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