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06.“妇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表非属灵的真理将自己依附于属灵真理的最外层。这从波提乏妻子的代表,以及“拉住”和“衣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话是指着波提乏的妻子说,波提乏的妻子是指非属灵的属世真理(4988节);“拉住”在此是指将自己依附上去;“衣裳”是指真理(1073, 2576, 4545, 4763节),在此是指属灵真理的最外层,在这种状态下是约瑟的,因为“约瑟”在此代表属灵的属世良善(4988, 4992节)。非属灵的属世真理想与属于这良善的真理结合,这一点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看出来。
但至于非属灵的属世真理想与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到底意味着什么,又含有什么意思,如今这是一个秘密,主要是因为很少有人关心或想要知道何为属灵的真理,何为非属灵的真理。事实上,人们如此缺乏这种关心,以至于几乎不愿听见“属灵”这个词,因为一提到这个词,一种黑暗就立刻降临到他们身上,与这种黑暗一同降临的,还有一种哀伤的感觉,这种感觉造成了对这个词的厌恶,因而对它的弃绝。这一事实也曾向我演示过。有一次,我在考虑这些事的时候,一些来自基督教界的灵人也在场;那时,他们被带入在世时的状态;一想到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他们不仅感到哀伤,还由于反感而如此充满厌恶,以致他们说,他们感受到像是在世上想要呕吐时的那种感觉。但我被允许告诉他们说,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是因为他们的情感只集中在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上;当人只关心这些东西时,天堂的事物就会令他作呕。我还告诉这些灵人说,他们去传讲圣言的教会,不是出于想知道天堂事物的渴望去的,而是出于从小就存在于他们里面的某种其它渴望去的。这次经历向我展示了当今基督教界的品质。
造成这种情形的总体原因是,当今的基督教会只讲信,不讲仁,因而只讲教义,不讲生活;当教会不讲生活时,没有人会获得对良善的任何情感;没有对良善的情感,就没有对真理的情感。正因如此,大多数人发现,除了从小就听到的东西外,闻听关于天堂事物的任何事都有违他们的生命快乐。
而事实上,人存在于这个世界,是为了能通过他在世上所提供的服务而被引入天堂事物。不过,与他死后的生活相比,他在世上的生活可以说只是一瞬间;因为死后的生活是永恒的。然而,很少有人相信自己死后还会活着;这解释了为何天上的东西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我可以肯定地说,人死后即刻进入来世,他在世上的生活完全在那里延续,具有和世上生活一样的性质。我之所以如此肯定地说,是因为我知道事实的确如此。我几乎与所有他们活在肉身我就认识的离世者交谈过,因而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得知等待每个人的,是什么样的命运,即:各人的命运取决于他所过的生活。然而,上面所提到的那种人甚至不相信这些事。至于妇人“拉住约瑟的衣裳”所表示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想与属灵的属世真理结合意味着什么,含有什么意思,我们稍后会予以讨论。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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