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037

5037.“下在监牢

5037.“下在监牢,被囚在那里”之所以表示被引入涉及反对良善的谎言的试探中,是因为在脚底正下方及周围的整个地方就被称为“监牢”,那些经历消磨的人,也就是那些尽管持守虚假原则,并出于虚假过着邪恶生活,但仍有良善的意图之人就被关在那里。这类人无法被接入天堂,除非他们摆脱虚假原则,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那个地方的人就被引入试探,因为虚假原则和由此产生的生命快乐只能通过试探被逐出。他们所在的地方,确切地说,他们所处的状态,一般由“监牢”来表示,这些地方本身由“坑”来表示。至于来世的消磨,可参看前文(698, 699, 1106-1113, 2699, 2701, 2704节)。那些经历消磨的人就被称为“被囚的”或“囚犯”;不是说他们真的戴上了手铐脚镣,而是说就他们以前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情感而言,他们缺乏自由。
  这就是圣言中“被囚的”和“坐监的”所指之人的状况,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我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以赛亚书42:6-7)
  这论及主和祂的到来。此处“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表示那些不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又渴望知道并得到关于它们的教导之人。但在原文,“监牢”是以一个不同的词来表达的。
  又:
  少年人都藏在监牢中;他们成了掠物,无人拯救,无人说交还。(以赛亚书42:22)
  “少年人”在内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当这信之真理不再被承认时,经上就说它们“藏在监牢中”、“成了掠物”。又:
  到那日,耶和华在高处必惩罚高处的众军,在地上必惩罚地上的列王。他们必被聚集,像囚犯困在坑中,并要囚在监牢里;多日之后便被察罚。(以赛亚书24:21-22)
  “囚犯困在坑中”表示那些经历消磨的人,或那些经历试探的人。
  又:
  到降罚、消磨的日子,你们怎样行呢?它从远方临到;你们向谁逃奔得救助呢?凡不屈身的,都仆倒在被囚的和被杀的之下。(以赛亚书10:3-4)
  “被囚的之下”表示在消磨的地方之下的地狱;“被杀的”表示那些通过虚假原则摧毁自己里面的信之真理之人,不亚于被剑所刺的人(关于他们,参看4503节)。
  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能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因着你立约的血,我必将被掳而囚的人,从无水的坑中释放出来。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撒迦利亚书9:10-12)
  “将被掳而囚的人释放出来”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因为他们经历消磨所在之地被称为“坑”(参看4728, 4744节)。诗篇:
  耶和华听了穷乏人,不藐视祂的被囚之人。(诗篇69:33)
  又: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又:
  耶和华从天向地观察,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19-20)
  “被囚之人”表示那些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以赛亚书:
  在悦纳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垂听了你;我要保护你,使你作众民的约,复兴遍地,使人承受荒凉之地为业。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沿途必得喂养,在一切高处必有肥美的草场;不饥不渴。(以赛亚书49:8-1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宣告自由,给被囚的宣告释放,给瞎眼的宣告看见,宣告耶和华悦纳人的禧年。(以赛亚书61:1-2)
  诗篇:
  耶和华为受屈的伸冤,赐食物与饥饿的。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耶和华开了瞎子的眼睛。耶和华扶起被压下的人。耶和华喜爱义人。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7-9)
  “被囚的”表示那些由于虚假而经历消磨和试探的人。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马太福音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指的是谁,同样“饥饿的”、“口渴的”和“客旅”指的又是谁:
  那时,王要向那右边的说,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探我。(马太福音25:34-36)
  关于这些经文,可参看本章的开头几节(4954-4958节)。
  

属天的奥秘 #3021

3021.“请把手放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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